比亚迪(01211)
搜索文档
比亚迪股份(01211) - 2018 - 年度财报
2019-04-17 20:09
新能源汽车业务 - 公司在新能源汽车领域拥有雄厚的技术积累和领先的市场份额,奠定了在全球新能源汽车领域的行业领导地位[3] - 新能源汽车和城市轨道交通是公司未来发展的重点领域,将积极拓展相关产品在国内外的应用[7] - 集团新能源汽車銷量同比增長61.7%,連續四年排名全球新能源汽車銷量第一[15] - 新能源汽车业务收入同比增长33.48%,占集团收入比例进一步提升至42.24%[23] - 公司新能源汽车销量实现翻倍增长,市场占有率快速提升,连续4年蟬聯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冠军[24] - 公司推出多款新车型如"元EV360"、全新一代"唐DM"、"宋"及"秦Pro"等,产品吸引力大幅提升[24] - 公司全新一代"唐DM"、"宋DM"及"秦DM"车型包攬中国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市场销量前三甲[24] - 公司在海内外市场大力推动纯电动大巴的应用,已在全球5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300多个城市运营[24] - 公司在IGBT芯片设计和制造、模块封装等方面实现自主研发和创新,打破海外技术垄断[25] - 新能源汽车业务预计将实现强劲增长,带动集团收入及盈利快速提升[31] - 新能源乘用车新车型持续热销,预计销量较去年同期将大幅增长[32] - 新能源商用车订单交付有所放缓,但专用车销售占比将逐步提升[32] 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 - 公司是全球领先的手机部件及组装服务供应商之一,为客户提供从整机设计到组装的一站式服务[4] - 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收入同比增长4.11%[22] - 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继续接获全球领先品牌手机厂商订单,推动业务平稳发展[33] 二次充电电池及光伏业务 - 公司是全球领先的二次充电电池制造商之一,主要客户包括手机、电动工具等领域的知名企业[5] - 二次充电电池及光伏业务收入同比增长2.83%[22] - 集團電池業務快速增長,市場份額持續攀升[27] - 集團緊跟市場需求研發新型材料並提升工藝技術,為市場提供更多元化產品解決方案[27] - 集團相信光伏發電「平價上網」將加快光伏業務的增長[16] 城市轨道交通业务 - 公司积极拓展城市轨道交通业务[22] - 比亚迪T10Z T純電動智能泥頭車在深圳開啟規模化示範運營,標誌著在高技術門檻的純電動重型自卸車領域的新突破[26] - 比亞迪叉車已成功打入德國、美國、巴西、日本等多個海外市場,並發佈與ST Engineering聯合研發的無人駕駛純電動叉車[26] 公司治理 - 公司已實施企業管治常規,以遵照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的所有條文及大部分建議最佳應用守則[65] - 董事會由極具經驗和才幹的成員組成,並定期開會,以商討影響本集團運作的事項[65] - 董事會相信委任王先生出任主席兼行政總裁之職,會有利於本公司的業務發展[65] - 董事會已成立審核委員會、薪酬委員會、提名委員會及戰略委員會[70] - 各委員會定期向董事會作出報告,以表達各重大發現及寶貴建議供董事會作出決定[71] - 董事參與持續專業發展計劃,以發展及更新彼等知識及技能[67] - 董事會會議定期於十四天前以書面通知各董事,以保證最高的董事出席率[69] - 董事於二零一八年董事會會議及股東大會的個人出席率良好[69] - 审核委员会定期审查公司的财务报告程序、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75] - 薪酬委员会定期评估执行董事的表现并审查董事、监事和高管的薪酬[74] - 提名委员会负责审查董事会的架构、规模和组成,并就董事和高管的提名向董事会提出建议[78] - 戰略委員會負責對公司長期發展戰略和重大投資決策提出建議[83] - 董事會已採納董事會多元化政策,確保董事會成員具備適當的技能和經驗[82] 财务表现 - 2018年公司营业收入1,217.91亿元人民币,毛利率15%,净利润率2.3%[11] - 2018年公司资产总额1,945.71亿元人民币,资本负债率104%,流动比率0.99[12] - 2018年公司应收类款项周转天数为189天,存货周转天数为82天[12] - 2018年公司实现净利润27.80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31.7%[122] - 2018年公司每股基本及稀释盈利为人民币0.93元[122] - 2018年公司综合收益总额为19.91亿人民币,同比下降61.9%[123] - 2018年公司母公司所有者应占综合收益为12.19亿人民币,非控股权益应占综合收益为7.72亿人民币[123] - 公司2018年12月31日的资产净值为606.94亿元人民币[125] - 公司2018年度实现净利润49.17亿元人民币[127] - 公司2018年度发行永续债30亿元人民币[127] - 公司2018年度已付永续债利息2.43亿元人民币[127] - 公司2018年度已派付2016年末期股息5.38亿元人民币[127] 财务政策 - 公司股息政策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90] - 公司股息分派不得超过累計可分配利潤的範圍,不得損害公司持續經營能力[90] - 在滿足現金分紅條件下,公司董事會可以根據公司的盈利狀況及資金需求狀況提議公司進行中期現金分配[90] - 公司可以根據年度的盈利情況及業績增長狀況,在滿足最低現金分紅比例和公司股本規模及股權結構合理的條件下,採用股票股利方式進行利潤分配[90] - 公司向內資股股東支付股利以人民幣計價和宣布,向外資股股東支付股利以外幣支付[90] - 公司董事會應當考慮公司章程中列出的情況及因素在實際分紅時[90] - 公司股東大會對利潤分配方案作出決議後,公司董事會須在股東大會召開後2個月內完成股息的派發[90] 股权结构 - 公司控股股东王传福先生持有公司A股512,623,820股,占已发行A股总数的28.27%和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8.79%[97] - 公司非执行董事呂向陽先生持有公司A股401,910,480股,占已发行A股总数的22.17%和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4.73%[97] - 公司非执行董事夏佐全先生持有公司A股106,077,406股,占已发行A股总数的5.85%和已发行股本总额的3.89%[97] - 公司董事王传福先生持有公司H股1,000,000股,占已发行H股总数的0.11%和已发行股本总额的0.04%[100] - 公司董事夏佐全先生持有公司H股500,000股,占已发行H股总数的0.05%和已发行股本总额的0.02%[100] - 美国伯克希尔·哈撒韦公司持有公司H股225,000,000股,占已发行H股总数的24.59%和已发行股本总额的8.25%[101] - 投资者李录持有公司H股75,387,200股,占已发行H股总数的8.24%和已发行股本总额的2.76%[101] 关联交易 - 公司从事的关联方交易不构成关连交易,公司已遵守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108] - 公司的公众持股量符合上市规则的要求[108] -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均为独立人士[109] 监事会职责 - 公司监事会在报告期内忠实履行了监督职能,对公司的财务、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管理层的经营决策等进行了认真的监督和检查[110] -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依法运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行为与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110] -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2018年度的经营活动中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110] -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前景充满信心,将继续对公司运作实施有效监督,维护股东及公司的整体利益[110] 会计政策变更 - 公司已采用新的收入确认会计政策,根据新准则对过渡性调整进行会计处理[116] - 公司初次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累计影响已作为期初调整入账[117] - 公司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的预期信贷损失模型计提了减值准备[148] - 公司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对收入、成本和费用进行了重分类[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