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ILLIANCE CHI(01114)
搜索文档
BRILLIANCE CHI(01114) - 2024 - 中期财报
2024-09-25 16:31
财务状况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人民币27,346,117千元[5] - 短期银行借贷余额为人民币570,000千元[5] - 未经授权担保之虽损撥备为人民幣593,511千元[5] - 资产净值下降49.6%至人民幣26,195,567千元[7] - 本公司权益总额为52,769,883千人民币[8] - 本公司股权持有人应佔权益总额为51,996,961千人民币[8] - 本公司保留盈利为48,171,398千人民币[8] - 本公司于2024年6月30日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27,346,117千人民币[10] - 本公司于2024年6月30日的资产净值为人民币42,328,581,000元[7] - 公司资产总值为48,628,301千人民币[22][23] - 公司负债总额为22,432,734千人民币[22][23] - 公司于二零二四年上半年的收益为人民幣111,521,948,000元,净利润为人民幣10,939,670,000元[8] - 公司持有的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入的非上市股本投资为人民幣4,138,000元[9] - 公司持有的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入的香港上市股本投资为人民幣2,578,000元[9] - 公司应收贷款总额为人民幣2,946,846,000元[10] 经营业绩 - 收益同比增长2.0%至人民币518,038千元[3] - 毛利率下降至20.0%[3] - 应佔聯營公司之業績下降27.3%至人民幣2,734,677千元[3] - 除所得稅開支前溢利下降27.0%至人民幣2,937,756千元[3] - 本期間溢利下降60.9%至人民幣1,465,637千元[3] - 公司分部销售总额为507,855千人民币[21] - 公司分部业绩为13,658千人民币[21] - 公司研发成本为16,579千人民币[25] - 公司员工成本为116,157千人民币[27] - 公司本期间所得税费用为1,472,119千人民币[28] - 公司本期间每股基本盈利为人民币1,473,258,000元[29] 现金流 - 本公司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经营活动耗用现金净额为675,034千人民币[10] - 本公司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投资活动所得现金净额为5,433,600千人民币[10] - 本公司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融资活动耗用现金净额为8,258,244千人民币[10] - 于二零二四年首六個月,本集團產生資本開支3.54億元人民幣,主要用於購買資產[96] 关联交易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本集团向华晨东亚汽车金融支付利息人民币13,151,000元[70]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本集团向东亚银行中国收取服务费用人民币4,268,000元[69]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本集团向联营公司销售货品人民币8,324,000元[70]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本集团向华晨一间联属公司支付服务费用人民币188,000元[69]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本集团向华晨东亚汽车金融非控股权益支付服务费用人民币591,000元[70] 资产质量 - 应收客户贷款总额为人民幣2,946,846,000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应收贷款为人民幣1,087,495,000元[41] - 应收长期贷款为人民幣1,832,881,000元[41] - 应收贷款逾期总额为人民幣125,956,000元,其中逾期1至60天的为人民幣101,576,000元[43] - 受限制的短期银行存款总额为人民幣630,868,000元,其中就未经授权担保有关的诉讼款项受中国法院限制的为人民幣463,690,000元[45][46] - 应收账款总额为人民幣316,486,000元,其中少于6个月的为人民幣316,023,000元[47][48] - 应收票据总额为人民幣122,208,000元,全部由中国大型银行提供担保[50] - 其他应收款项为304,584千人民币,较上年末增加248,995千人民币[52] - 应收第三方款项已全额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准备,包括质押的短期存款29.259亿人民币和应收晨宝公司11.484亿人民币[53] 负债情况 - 短期银行借款为570,000千人民币,较上年末减少354,500千人民币,其中有抵押借款为400,000千人民币[61] - 公司就未经授权担保华晨汽车的银行借款计提损失准备19.17亿人民币,已支付13.24亿人民币[62] - 应付账款为256,408千人民币,较上年末减少27,214千人民币[55] - 其他流动负债大幅增加至20,753,521千人民币,主要是应付股息增加至20,184,927千人民币[56] 股东权益 - 于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法定股本为8,000,000千股,每股面值0.01美元的普通股[63] - 于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已发行及缴足股本为5,045,269千股,每股面值0.01美元的普通股[63] - 于2024年6月30日,本集团保留盈利包括中国附属公司按照中国相关法规保留的约人民币1,736,368,000元[66] - 根据权益披露,Baillie Gifford & Co持有公司302,567,000股普通股,占5.99%[107][109] - 根据权益披露,瀋陽三實持有公司1,512,875,802股普通股,占29.99%[107][109] - 根据权益披露,華晨、瀋陽汽車、遼寧金融等公司被視為持有瀋陽
BRILLIANCE CHI(01114) - 2024 - 中期业绩
2024-08-22 17:45
财务表现 - 收益为人民币51.8038亿元,同比增长2.0%[7] - 毛利为人民币10.3552亿元,同比下降27.3%[8] - 应佔聯營公司之業績為人民幣27.34677億元,同比下降27.2%[8] - 除所得稅開支前溢利為人民幣29.37756億元,同比下降27.0%[12] - 本期間溢利為人民幣14.65637億元,同比下降60.8%[12] - 每股基本及攤薄盈利分別為人民幣0.29201元和人民幣0.29201元[15] 其他全面收益 - 應佔聯營公司之其他全面開支為人民幣2.70274億元[18] - 股本投資之公平值變動為人民幣807萬元[20] 现金流及资产负债 - 於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擁有現金及現金等價物人民幣273.46117億元[26] - 於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擁有短期銀行存款人民幣6.45868億元[26] - 於2024年6月30日,約人民幣463,690,000元的短期银行存款受中国法院限制[84] - 於2024年6月30日,应收第三方账款约人民幣18,000,000元大部分以美元或欧元列值[92] - 本集团主要通过自身营运现金流量、短期银行借贷、发行银行担保票据及向供应商赊购满足短期营运资金需求[136] - 於2024年6月30日,本集团资产总值约为人民幣48,628,300,000元[134] - 於2024年6月30日,本集团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中69.9%以人民币列值[135] - 本集团应付账款为26.56亿元人民币,应付票据为24.59亿元人民币[129] 业务分部 - 本集团主要业务包括制造及销售非宝马汽车及汽车零部件、制造及销售宝马汽车及零部件、提供汽车金融服务[49] - 期内收益包括销售汽车零部件405,380千人民币和提供汽车金融服务利息及服务费收入112,658千人民币[50][51] - 本集团已识别制造及销售非宝马汽车及汽车零部件、制造及销售宝马汽车及零部件、提供汽车金融服务三个可申报分部[52] - 公司分部包括制造及销售非宝马汽车及零部件、提供汽车金融服务[54] - 制造及销售非宝马汽车及零部件分部销售收入为518,038千人民币,分部业绩为-24,362千人民币[57] - 提供汽车金融服务分部销售收入为112,658千人民币,分部业绩为-9,441千人民币[57] - 应占联营公司业绩为2,734,677千人民币[57] - 公司总资产为48,628,301千人民币,其中汽车零部件分部资产为26,182,854千人民币,提供汽车金融服务分部资产为3,263,399千人民币[63] - 公司总负债为22,432,734千人民币,其中汽车零部件分部负债为1,589,599千人民币,提供汽车金融服务分部负债为1,552,318千人民币[63] 其他费用 - 无形资产摊销为9,439千人民币[67] - 研发成本为16,579千人民币[67] - 匹兑损失为42,577千人民币[67] - 中国股息预扣税为1,474,000千人民币[71] 股息分配 - 本公司宣派第一次特别股息每股1.5港元,合共约7,567,904,000港元[77] - 本公司宣派第二次特别股息每股4.30港元,合共约21,694,658,000港元[78] - 本公司董事不建議就本集團之二零二四年中期業績派付任何股息[161] 其他事项 - 华晨雷诺汽车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30日止6个月重新纳入本集团合并账目[36] - 华晨雷诺重整完成后,本集团从重整管理人手上重新取得华晨雷诺80.72%的控制权[48] - 本集团已注资合共约人民币1,336,912,000元用于华晨雷诺重整,少于批准上限人民币1,360,000,000元[48] - 华晨雷诺过往债权已全部转为其股东权益,本集团已注资用于华晨雷诺重整[45][46][47] - 本集团未提早采用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预计应用不会对业绩及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43] - 本集团已就未经授权担保向三间债权人银行清偿合共人民币1,323,551,000元及个别法律费用[102] - 于2024年上半年,金杯汽控已向华晨雷诺管理人提供约人民币10.5亿元以清偿最终华晨雷诺债务[140,141] - 本公司正研究及发掘多个投资机会,包括与宝马合作供应零部件、拓展氢能及电能NEV制造、数字化业务及汽车后市场数字化产业互联网平台[143] - 本集团加强员工培训,涵盖专业技能、质量提升、商业知识、职业道德等多方面[151] - 本集团短期银行借款人民币400,000,000元以应收贷款人民币500,000,000元作抵押[152][153] - 人民币於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貶值,確認匯兌虧損[158] - 本集團大部份交易以人民幣列值,匯率波動對本集團整體財務表現並無重大影響[158] - 大東政府與華晨雷諾簽訂徵收補償協議書,補償總金額人民幣451,401,416元[164] - 瀋陽汽車城開發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與華晨雷諾簽訂租賃協議,租賃期限自向華晨雷諾交付物業之日起10年[165] - 本集團一直
BRILLIANCE CHI(01114) - 2023 - 年度财报
2024-04-26 16:30
Brilliance Auto BRILLIANCE BRILLIANS CHINA AUTOMOTIVE CHINA AUTOMOTIVE HOLDINGS LIMITED (華晨中國汽車控股有限公司) (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 THE 3 ANTENNATION 股份代號 : 1114 THE !3 D 电 報 "座供藏別 目錄 目錄 公司資料 2 | --- | |------------------------------| | | | | | 五年財務概要 | | 主席致辭 | | 董事會報告 | | 管理層討論及分析 | |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公司秘書 | | 企業管治報告 | | 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 | | 獨立核數師報告 | | 綜合損益表 | | 綜合全面收入報表 | | 綜合權益變動表 | | 綜合財務狀況表 | | 綜合現金流量表 | |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 3 4 7 25 31 35 60 87 94 95 96 98 100 101 1 公司資料 公司資料 | --- | --- | |----------------------------|---------- ...
BRILLIANCE CHI(01114)发布年度业绩 股东应占溢利77.35亿元 同比增加8.23%
智通财经· 2024-03-28 16:40
文章核心观点 - 公司2023年度收益为11.21亿元,同比减少0.82% [1] - 公司2023年度股东应占溢利为77.35亿元,同比增加8.23% [1] - 公司2023年每股基本盈利为1.53312元 [1] 收益分析 - 收益减少是由于传统化石燃料车对公司汽车零部件的需求持续下跌所致 [1] - 但被电动及混合动力车制造商不断上升的需求所抵销 [1] - 汽车金融市场需求殷切,公司华晨东亚汽车金融的收益贡献于2023年下半年有所增加 [1]
BRILLIANCE CHI(01114) - 2023 - 年度业绩
2024-03-28 16:30
财务表现 - 二零二三年度收入为1,121,454千元,较二零二二年度略有下降[1] - 毛利为288,479千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 - 利息收入为670,174千元,较去年同期大幅增长[1] - 本年度溢利为7,736,451千元,较去年同期有所增长[2] - 每股盈利为人民币1.53312元,较去年同期有所增长[2] - 公司在2023年12月31日的非流动资产总值为1985.19亿元人民币,较2022年下降了8.97%[4] - 公司在2023年12月31日的流动资产总值为3530.27亿元人民币,较2022年增长了4.67%[4] - 公司在2023年12月31日的流动负债总额为317.87亿元人民币,较2022年增长了2.06%[4] - 公司在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净值为5189.11亿元人民币,较2022年下降了0.63%[5] - 公司在2023年12月31日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人民币30,845,800,000元[84] - 公司中央银行法定存款准备金为人民币57,500,000元[84] - 公司已质押及受限制短期银行存款为人民币2,501,000,000元[84] - 公司应付票据为人民币219,300,000元[85] - 本集团资产总值约为人民币55,154,600,000元,资金来源包括股本、储备、负债和非控股权益[90] - 销售成本由2022年的人民币895,200,000元下降至2023年的人民币833,000,000元,毛利率由20.8%提升至25.7%[71] - 利息收入由2022年的人民币416,300,000元增加至2023年的人民币670,200,000元,主要因收取来自华晨宝马的股息收入[73] 业务发展 - 公司分部包括製造及銷售汽车零部件、製造及銷售宝马汽车及零部件、提供汽车金融服务[28] - 公司正研究与寶馬合作供应汽车零部件,拓展至NEV制造和数字化业务[98] - 華晨寶馬生产基地汽车产量达500万辆,计划在2024年生产第600万辆汽车[99] - 公司计划利用華晨雷諾的产能和资源,与国际及国内汽车公司合作,巩固在汽车市场的地位[100] - 華晨雷諾计划将金杯品牌打造成LCVs知名品牌,开发新能源商用车产品[101] - 未来華晨雷諾将以NEVs为发展主要方向,与策略性合作夥伴共同开发新能源商用车产品[102] - 華晨東亞汽車金融成功完成两笔绿色及碳中和银团贷款,开拓更稳定及多元化的资金来源[68] - 華晨東亞汽車金融的新业务战略将定位于NEV分部商机,正在内部重组并寻找合作伙伴[103] - 華晨東亞汽車金融拓展金融產品戰略,包括助貸業務,提高收費收入来源[104] - 華晨東亞汽車金融積極採用線上╱數碼解決方案,提升客戶及零售商操作使用便利性[105] - 寧波裕民計劃開發鋁合金製品相關的輕量化產品[106] - 綿陽瑞安获得长城汽车NEVs战略产品专案EN04,搭载于长城坦克等系列车型,与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合作[107] 税务情况 - 本年度中國企业所得稅开支为1,216千元,较上年度下降为2,162千元[39] - 香港利得税方面,本集团年内未产生应课税溢利,因此无需作出香港利得税撥備[40] - 本集团中國注册附属公司的企业所得税按25%计算,而綿陽瑞安由于地理位置和产业属性,适用税率为15%[41][42] - 本年度税项开支与加权平均法定税率计算的会计溢利对账显示,除所得税开支前溢利为8,262,811千元,中國加权平均法定税率为25.67%[44] - 每股基本盈利按本公司股权持有人应占溢利计算,本年度为每股7,734,993,000元[44]
BRILLIANCE CHI(01114) - 2023 - 中期财报
2023-09-25 16:30
财务数据 - 未经审计的收入为人民币507,855千元,较二零二二年的557,527千元减少了8.9%[3] - 未经审计的毛利为人民币142,315千元,较二零二二年的99,605千元增加了42.8%[3] - 未经审计的利息收入为人民币348,850千元,较二零二二年的148,185千元增加了135.6%[3] - 未经审计的一般及行政开支为人民币201,533千元,较二零二二年的226,757千元减少了11.1%[3] - 未经审计的本期间溢利为人民币3,745,486千元,较二零二二年的3,180,488千元增加了17.7%[3] - 未经审计的每股盈利(基本)为人民币0.74211元,较二零二二年的0.63039元增加了17.7%[3] - 未经审计的本期间全面收入总额为人民币4,731,508千元,较二零二二年的3,172,097千元增加了49.1%[4] - 公司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经营活动所得之现金淨額为(600,607)人民幣千元[9] - 公司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投资活动所得之现金淨額为409,107人民幣千元[9] - 公司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融资活动耗用之现金淨額为(3,650,177)人民幣千元[9] - 公司截至六月三十日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减少了3,841,677人民幣千元[9] - 公司一月一日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28,463,276人民幣千元,六月三十日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24,621,599人民幣千元[9] 公司业务 - 主要业务包括销售汽车零部件和提供汽车金融服务[17] - 公司成立于1992年6月9日,股份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10] - 公司的主要业务包括销售汽车零部件和提供汽车金融服务[17] 资产和负债 - 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公司非流动资产总值为27,061,020人民币千元,较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增长了24.5%[5] - 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公司流动资产总值为29,445,521人民币千元,较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减少了12.8%[5] - 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公司流动负债总额为3,644,841人民币千元,较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增长了16.9%[6] - 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公司资产净值为52,769,883人民币千元,较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增长了0.9%[6] 公司股权 - 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公司股份数目为8,000,000千股[59] - 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公司股份数目为5,045,269千股[59] - 公司并无任何尚未行使之购股权[59] 公司关联方 - 公司与華晨、遼寧申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Brilliance Holdings Limited等关联方订有重大交易[68] - 公司向华晨一间联属公司支付服务费用203千元,向华晨一间联属公司提供综合服务268千元[69] - 公司向东亚银行中国收取服务费用19,142千元,向东亚银行中国支付利息10,472千元[69] - 公司向一间合资企业销售货品3,795千元,向聯營公司销售货品2,081千元[70] - 公司向东亚银行中国支付的服务费用572千元[70] - 公司向一间联营公司支付的租赁租金100千元[70] - 公司与联属公司在日常业务中经磋商后,基于董事确定的估计市值进行交易[70] 公司股东 - FIL Limited持有公司股份的百分比为38.71%[144] - 華晨持有公司股份的直接權益为1,535,074,988股,占公司股份的2.65%[145] - 遼寧交通建設投資集團持有公司股份的直接權益为600,000,000股,占公司股份的83.68%[146]
BRILLIANCE CHI(01114) - 2023 - 年度业绩
2023-08-22 20:40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佈的內容概不負 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佈全 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BRILLIANCE CHINA AUTOMOTIVE HOLDINGS LIMITED ( 華 晨 中 國 汽 車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114) 有關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報之 補充公佈 茲提述華晨中國汽車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 連同本公司統 稱「本集團」)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報(「二零二二年年 報」)。除非另有界定,否則本公佈所用專有詞彙與二零二二年年報所界定者具 相同涵義。 除二零二二年年報提供之資料外,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謹此提供以下有 關本集團透過本公司之直接非全資附屬公司華晨東亞汽車金融經營之放貸業務 之附加披露資料: 華晨東亞汽車金融之業務模式 華晨東亞汽車金融於二零一五年成立,總部設於中國上海,乃經中國銀行保險 監督管理委員會( 最近已改組及更名為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批准之中 ...
BRILLIANCE CHI(01114) - 2023 - 中期业绩
2023-08-22 16:33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佈的內容概不負 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佈全 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BRILLIANCE CHINA AUTOMOTIVE HOLDINGS LIMITED ( 華 晨 中 國 汽 車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114) 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之 未經審核中期業績公佈 業績 華晨中國汽車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公佈本公司及其 附屬公司( 統稱為「本集團」)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之未經審核 綜合中期財務業績。董事會轄下之審核委員會已審閱未經審核綜合中期財務報 表。 簡明綜合損益表 (以人民幣千元列示,惟每股盈利金額除外) ( 未經審核)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二零二三年 二零二二年 附註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收益 4 507,855 557,527 銷售成本 (365,540) (457,922) ...
BRILLIANCE CHI(01114) - 2022 - 年度财报
2023-04-25 19:14
公司业绩 - 二零二二年全年业绩表现稳健,净利润达到7,146,830千元[4] - 中国汽车产量增长,NEVs销量大幅增加至6,900,000辆[6] - 華晨寶馬年内销量和溢利创新高,全国经销网络拥有625家店铺[7] - 華晨寶馬成功推出全新寶马i3和全新X5,BEVs销量超过45,000辆[8] - 華晨寶馬与寶马共同探索新技术,加速电动汽车价值链的可持续发展[9] - 寧波裕民开拓5名新客户,承接开发新项目20项,新业务数量按年增长70%[10] - 寧波裕民被评为浙江省“专精特新”企业和省级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天窗导轨产品市场份额稳占第一位[11] - 綿陽瑞安在困难經營環境中取得个位數銷售額及溢利增长[12] - 華晨東亞汽車金融在2022年仍然錄得盈利業績,并成功完成首个綠色及碳中和人民幣2.35億元銀團貸款[14] - 公司出售其於華晨寶馬的25%權益宣派特別股息每股本公司普通股0.96港元[15] - 本公司为投资控股公司,主要业务包括制造及销售宝马汽车、汽车零部件以及提供汽车金融服务[18] - 公司收购了中國汽車零部件供應商寧波裕民及綿陽新晨的股本权益,以集中及鞏固華晨雷諾之汽車零部件之採購事宜[20] - 公司在中國成立外商獨資企業瀋陽晨發汽車零部件有限公司,后向獨立第三方出售了75%股本權益[25] - 公司成立從事汽車設計的上海漢風汽車設計有限公司,目前持有其100%權益[26] - 新晨动力于2013年3月13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发售价为每股2.23港元,公司间接持有新晨动力31.20%股本权益[28] - 華晨東亞汽車金融成功完成首个绿色及碳中和银团贷款,与特斯拉和理想汽车等中国NEV合作伙伴合作[29] - 本集团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收益及经营溢利贡献主要来自汽车零部件、宝马汽车和金融服务,总收入为1130.7亿人民币[30] - 本公司主要业务为制造及销售汽车零部件和提供汽车金融服务,寧波裕民、綿陽瑞安和華晨東亞汽車金融为主要營運附属公司[31] - 2022年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的綜合收益为1130.7亿人民币,较上一年减少47.2%,主要因COVID-19疫情影响导致收益减少[32] - 销售成本由196.12亿人民币下降至8.95亿人民币,毛利率由8.4%改善至20.8%[33] - 其他收入由5340万人民币增加至1.396亿人民币,主要源于搬迁附属公司物业向地方政府收取的补偿收入[34] - 利息收入由4980万人民币增加至4.163亿人民币,主要因出售华晨宝马25%股权和华晨宝马的股息收入增加[35] - 銷售開支由1.405亿人民币下降至3390万人民币,銷售開支佔收益百分比由6.6%下降至3.0%[36] - 一般及行政开支由2.9415亿人民币减少至4.378亿人民币,主要因终止将华晨雷诺的财务报表综合入账[37] - 2022年华晨宝马国内销量达664,934辆,较2021年增长2.0%[41] - BEVs数量增长率达102.0%[41] - 出售华晨宝马25%股本权益收益为4,895,900,000元[42] - 除所得税开支前溢利为7,142,800,000元,较2021年减少31.8%[44] - 公司股东应占净利为7,146,900,000元,较2021年减少40.2%[45] - 每股基本盈利为1.41655元,较2021年下降40.2%[45] - 投入资本回报率为15.5%,较2021年下降13.7%[45] - 公司将继续专注于主要业务,包括制造和销售宝马汽车、汽车零部件以及提供汽车金融服务[48] 公司重组与重整 - 華晨雷諾於2021年向瀋陽中級人民法院申請重整,重整仍在进行中,董事会正在评估各项策略性方案[13] - 華晨雷諾債權人已批准重整方案,正式重整方案仍在制订中,押後提交至2023年4月12日[19] - 公司正密切关注华晨雷诺重整进展,并评估多项策略性选项[50] 公司财务 - 公司面临的主要财务风险和政府政策变化可能影响业务的不确定性[47] - 公司将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范围扩大至生产经营,录得的总排放量、废水、电力及废物有显著增加[61] - 95%的GHG排放量来自生产运营耗电,其余废气排放及GHG排放主要源自生产、日常运作及公干所用汽车[62] - 公司持续携手新业务伙伴特斯拉及其他NEV制造商,已订立战略性合作协议[68] 公司股权及股东 -
BRILLIANCE CHI(01114) - 2022 - 中期业绩
2023-03-29 18:50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佈的內容概不負 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佈全 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BRILLIANCE CHINA AUTOMOTIVE HOLDINGS LIMITED ( 華 晨 中 國 汽 車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114) 澄清公佈 茲提述華晨中國汽車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 統稱「本集團」) 有關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之未經審核綜合中期財務業績日期為 二零二二年九月七日之中期業績公佈以及日期為二零二二年九月七日之中期報 告(「中期報告」)。除非文義另有指明,否則本公佈所用專有詞彙具有中期報告 所界定之相同涵義。 對中期報告之調整 於中期報告內,權益中以往收購非控股權益產生之差額人民幣2,350,481,000元分 類及納入終止將華晨雷諾綜合入賬之收益或虧損內。於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審計過程中,考慮到與擁有人交易之款項為權益交易,與截 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之業績無關,故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