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达电路(301628) - 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
强达电路(301628)2024-10-16 21:37
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 -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相关制度并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制度[1]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 负责人为周剑青 并给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地址等[2] - 制定内部信息披露制度和流程保障投资者及时准确完整获取公司信息 未来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3]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日常事务 建立多种与投资者沟通渠道 未来将加强与投资者沟通[4] 股利分配决策程序 - 董事会制定预分配方案经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审议 有相应的表决要求 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 -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应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沟通交流 听取意见诉求并答复问题[5] - 当年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但未分红的 董事会要专项说明原因留存收益用途等 经独立董事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5] 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 - 制定一系列制度保护投资者权益 规定累积投票制度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网络投票方式召开股东大会等制度安排[6] - 股东大会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或监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 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表决分别进行 要公告候选董事监事情况[7] -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及时披露结果[8] - 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明确网络投票的相关时间规定[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