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能源(002221) - 关于“21东华01”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东华能源(002221)2024-09-30 18:42
票面利率调整 - 发行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调整后 2 年的票面利率[4] - 发行人决定下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即"21 东华 01"债券存续期后 2 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为 3.2%[4]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 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7] - 回售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张(不含利息)[8] - 回售登记期为 2024 年 10 月 10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6 日(仅限交易日)[8] - 回售资金到账日为 2024 年 11 月 4 日[9] 回售部分债券付款安排 - 回售部分债券享有 2023 年 11 月 2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 日期间利息,利率为 4.65%[9] - 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10] - 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10] 其他信息 - 发行人: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11][12] - 受托管理人、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