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证券(00293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002939长城证券(002939)2024-08-26 20:35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4] - 公司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5] - 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5] - 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6]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和方式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主要包括公司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内容、经营管理信息、环境社会治理信息等[11] - 公司采取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包括官网、新媒体、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12][13][14] -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以已公开披露信息作为交流内容,不得透露或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15][16][17] 投资者说明会的要求 - 公司应当积极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向投资者介绍情况、回答问题、听取建议[18][19] -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25] 接受调研的要求 - 公司与调研机构及个人进行直接沟通时,应当要求其出具单位证明和身份证等资料,并签署承诺书[26][27][28][29][30] - 公司应当就调研过程和交流内容形成书面调研记录,并要求调研机构及个人将研究报告等文件在发布或使用前知会公司[31][32][33]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组织与实施 -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具体开展工作[39][40] - 公司应当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培训,增强其对相关法规的理解[46] - 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子公司及全体员工有义务协助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