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黄金(600988) - 赤峰黄金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后适用)
600988赤峰黄金(600988)2024-08-07 19:34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后适用)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诚信建设和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履行诚信义务,促进公 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建立公司与投资者之间诚信交往、相互 信任、利益一致的公共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 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 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 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 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 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