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招待费”进项税额必须转出吗?税务局回复!
000069华侨城A(000069) 中国会计视野·2024-02-16 07:00

业务招待费相关规定 - 业务招待费中的住宿费专用发票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属于个人消费[1] - 企业负担的其他企业员工的差旅费要根据业务性质判断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需综合考虑生产性支出[4] - 企业应严格区分业务招待费和会议费,会议费需要提供相关材料作为税前扣除的辅助材料[5] - 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5‰[6] - 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可以按规定的比例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7] - 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在税前扣除[8] - 一般企业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的计算基数为销售收入,不包括各项营业外收入[9] - 业务招待费常见误区包括未将视同销售收入计入扣除基数、将所有餐费计入业务招待费中等[10][11][13] - 企业应注意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才能税前扣除,不得将招待费计入其他科目[19] - 业务招待费未单独核算导致不能准确确定金额时,税务局有权按合理方法进行核定[22] - 企业在年会等活动中向个人赠送礼品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但赠送具有折扣性质的礼品除外[23]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 -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来源于销售产品收入[27][28] - 从子公司分回的投资收益可以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但需符合特定条件[27][28][29][30] - 业务招待费支出需按照规定的比例扣除,最高不得超过销售收入的5‰[28] - 业务招待费支出需要相关凭证资料支持,如发票、收据、销售账单等[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