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002405四维图新(002405) 证券时报网·2024-11-04 01:18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程序 - 2021年7月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同日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1] - 2021年7月10日披露激励对象名单并在内部OA系统公示20日披露监事会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2] - 2021年7月23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3] - 2021年7月23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3] - 2021年10月19日完成764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105,792,000股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上市日为2021年10月20日 [3] 股票回购注销及调整情况 - 2022年4月2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议案2022年5月24日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24人2,78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3] - 2022年5月24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议案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意见 [4] - 2022年6月20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议案价格由6.46元/股调整为6.454元/股 [4] - 2022年8月23日完成132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10,957,200股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上市日为2022年8月24日 [5] - 2022年10月14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议案729名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40,876,800股 [5] - 2022年10月2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议案2022年11月14日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19人2,416,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5] - 2023年3月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议案2023年3月27日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9人814,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6] - 2023年4月20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议案2023年6月29日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13人1,744,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6] - 2023年8月21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议案119名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5,189,100股 [6] - 2023年10月19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议案684名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27,977,100股 [7] - 2024年1月29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议案2024年2月27日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85人及1名考核不合格者3,813,300股进行回购注销 [7] - 2024年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议案94名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4,342,100股 [7] - 2024年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议案2024年9月25日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66人及3名考核不合格者2,119,700股进行回购注销 [8]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情况 - 限售期于2024年10月20日届满 [8] - 本次可办理解除限售激励对象541人 [9] - 董事会认为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同意办理相关事宜 [9] 激励计划内容差异说明 - 对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首次授予总数由11,100万股调整为10,900万股预留授予总数由900万股调整为1,100万股 [9] - 有7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3,208,000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实际为764人授予数量实际为105,792,000股 [10] 本次解除限售情况 - 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11月6日 [13] - 解除限售激励对象541人解除限售股票数量22,695,600股占总股本0.9560% [13] - 解除限售股份将全部被锁定实际新增可上市流通股份数为0 [14] 相关人员股份转让规定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超过所持股份总数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买卖应遵守相关规定 [13] - 核心骨干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超过所持股份总数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14] - 其他激励对象按规定转让且有禁售期等限制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