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春来(01969) - 2024 - 中期财报
01969中国春来(01969)2024-05-28 16:31

公司业务发展 - 公司是中国民办高等教育领先提供商,经营多所院校,学生总数持续增长[3] - 公司紧紧围绕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加强校企合作,已加入约900家校企合作,合作模式包括实习与培训、研发成果联合转化等[13] - 公司的就业指导课程注重培养学生符合中国经济发展需求的实践技能,毕业生的高就业率约为93.52%[14] - 公司正在扩大海外教育业务,努力符合资质要求,与多家海外教育服务供应商洽谈合作[98] - 学院数量增加,提供更多高等教育机会[153] - 民办高等教育机构在教育领域发挥重要作用[153] 财务表现 - 公司收入从2023年2月28日止六个月的748.7百万元增至2024年2月29日止六个月的813.9百万元[4] - 截至2024年2月29日止六个月,公司收入为813,910千元,毛利为493,706千元,除税前利润为388,111千元[7] - 公司的收入由2023年2月28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748.7百万元增加至2024年2月29日止六个月的813.9百万元,主要由于平均学费增加[34] - 公司的毛利率由62.9%略微下降至60.7%[43] - 公司的其他收入由2023年2月28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40.5百万元增加至2024年2月29日止六个月的62.1百万元,主要是由于服务收入增加[44] - 公司的销售开支由2023年2月28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3.5百万元减少至2024年2月29日止六个月的2.3百万元,主要是由于招生宣传的广告费用减少[46] - 公司的行政开支由2023年2月28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113.5百万元略微增加至2024年2月29日止六个月的117.6百万元,主要是由于员工薪酬支出增加[47] - 公司的融资成本由2023年2月28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61.4百万元减少至2024年2月29日止六个月的47.3百万元,主要是由于银行借款减少[48] - 公司的利润由2023年2月28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331.2百万元增加至2024年2月29日止六个月的384.3百万元,主要是由于平均学费增加[50] - 2024年2月29日止六个月,公司录得收入人民币813.9百万元,毛利人民币493.7百万元,经调整净利人民币386.0百万元[31] - 2024年2月29日止六个月,公司的纯利为人民币384.3百万元,纯利率为47.2%[32] - 2024年2月29日止六个月,公司的经调整净利为人民币386.0百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6.3%[33] 公司治理 - 公司已采纳《標準守則》作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行为准则[65] - 公司已成立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负责监督特定事务[66] - 公司已成立审计委员会,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主席具备适当资格[67] - 审计委员会已审阅未经审计的综合财务报表,并讨论了会计政策、内部控制事项[68] - 公司未在报告期内购买、出售或赎回任何上市证券[69] 股权结构 - 侯先生持有春來投資900,000,000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本的75%[83] - 侯董事长及蔣女士持有的学校举办者的舉辦者權益分别为29.7%[84] - 春來投資持有900,000,000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本的75%[87] - 公司建议派发截至2024年2月29日止六个月的中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0907元[89] - 公司已采纳首次公开发售前购股权计划和股份奖励计划,未在报告期内授出任何购股权或奖励[76] - 公司股份獎勵計劃授出的股份总数不得超过84,000,000股[82] 法律法规 - 《外商投资法》和《实施条例》于2020年1月1日施行,取代了现有的三部法律,旨在统一国内外投资的企业法律规定[93] - 外商投资法中未明确将合同安排列为外商投资形式,但留有空间以后可能将其纳入[94] - 中外合作民办学校外国部分投资应低于50%,内资方应占主导地位,公司认为已完全遵守外资控制权限制[96] - 2016年决定对民办教育法进行修订,要求民办学校可选择非营利性或营利性实体,但提供义务教育的学校只能设立为非营利性实体[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