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航空股份(00670) - 2024 Q1 - 季度业绩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 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 何責任。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00670) 2 0 2 4 年 第 一 季 度 報 告 本公告乃本公司根據香港法例第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IVA部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 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09條及第13.10B條的披露規定而作出。 本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財務會計報告未經審計,並根據中國企業會計準則編製。 重要提示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第13.10B條規定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有 限公司(「香港聯交所」)上市的任何發行人,如其證券同時在其他證券交易所上市,則發行人 在通知其他證券交易所任何資料的同時亦必須通知香港聯交所;此外,發行人須確保在其他 市場公佈的任何資料,亦同時在香港市場公佈。中國東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 司」)為遵守上述規定發表本公告。應上海證券交易所要求,本公司根據上海上市規則及規定 項下有關條文同日於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