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盛新能(01108) - 2023 - 年度财报
01108凯盛新能(01108)2024-04-24 18:03

财务表现 - 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为7089.67万元人民币[6] - 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9472.05万元人民币[5] - 公司2023年期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4929.20万元人民币[5] - 公司2023年期末本公司未分配利润为-65666.87万元人民币[6] - 公司2023年營業收入达到65.95亿人民币,同比增长31.12%[16] - 公司2023年净利润为3.95亿人民币,较上年下降3.50%[16] - 公司2023年基本每股收益为0.61元,较上年下降3.17%[17] - 公司2023年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为1.43亿人民币[17] - 公司2023年深加工產品年銷量增长69.50%[22] - 公司2023年研发投入总额为2.62亿元,占營業收入比例为3.97%[28] - 公司2023年国内新增装机量为216.88GW,同比增加148.12%[30] - 公司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为6,595,249,704.60元,同比增加1,565,138,458.33元[37] - 公司2023年实现营业利润为500,870,417.28元,同比增利33,798,984.44元[37] - 公司2023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94,720,559.20元,同比减利14,318,092.50元[37] - 公司2023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基本每股收益为0.61元[37] - 公司2023年末资产负债率为59.34%,较2022年末上升3.01个百分点[37] - 新材料分行业營业收入为65.34亿人民币,毛利率为11.30%[1] - 新能源玻璃分产品營业收入为63.84亿人民币,毛利率为11.70%,比上年增加0.17个百分点[1] - 中國(除港澳台地區)分地區營业收入为61.25亿人民币,毛利率为11.25%,比上年减少0.22个百分点[2] - 直銷分銷售模式營业收入为60.34亿人民币,毛利率为11.37%,比上年减少0.39个百分点[2] - 新能源玻璃生产量为33,865.13万平方米,销售量为36,428.12万平方米,库存量为1,870.75万平方米[3] - 光伏玻璃战略合作协议预计协议期内光伏玻璃销售量为2亿平方米,履行金额约9.53亿人民币[4] - 光伏玻璃长期采购合同预计合同期内光伏玻璃供应量为30GW,履行金额约15.27亿人民币[5] - 新能源玻璃原材料/能源动力成本占总成本比例为97.26%,比上年增加4.89个百分点[7] 经营情况 - 公司实施大宗原燃材料集中採購,提升採購質量與供應鏈保障水平[26] - 公司2023年深加工產品年銷量增长69.50%[22] - 公司2023年国内新增装机量为216.88GW,同比增加148.12%[30] 研发投入 - 公司2023年研发投入总额为2.62亿元,占營業收入比例为3.97%[28] - 公司2023年研发费用增长44.73%[38] 资产负债情况 - 公司2023年末资产负债率为59.34%,比去年同期末上升3.01个百分点[77] - 公司的流动比率为1.04,速动比率为0.80,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229,156,744.65元,其中99.52%为人民币[65] - 货币资金占总资产比例为2.20%,较上期下降60.31%,主要是生产、经营、投资等支付款项增加[62] - 本年度应收账款周转率为5.31次,存货周转率为8.03次,较去年有所下降[64] 公司战略规划 - 公司将围绕中建集团“十四五”发展规划和凯盛科技集团玻璃新材料“3+1”战略布局,聚焦价值创造,提升核心竞争力[92] 风险控制 - 公司应对行业风险的措施包括提升成本管控水平、增强产品创新力度、调整优化产线布局[95] - 公司应对原、燃料价格风险的措施包括充分利用集中采购平台、拓宽供应渠道、降低采购成本[97] - 公司应对新工程项目风险的措施包括积极筹措资金、保证项目施工进度、加强市场前瞻性预测和分析[99] - 公司应对财务风险的措施包括定期监控客户信用品质、采取措施确保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范围内[101] 公司治理 - 公司一直维持上市规则所规定的公众持股量[107] - 公司严格遵守了联交所上市规则附录十四《企业管治常规守则》和《企业管治报告》的要求[110] - 公司定期检讨企业管治常规,以确保符合《企业管治守则》[110] -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得到了有效落实,公司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融入管理制度、业务流程、风险控制矩阵中,构建了完善的内控体系框架[125]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评主要采取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制度,薪酬与经营责任、风险和业绩挂钩,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研究考核方案并提出建议[126][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