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昌新材(300885) - 2023 Q4 - 年度财报
300885海昌新材(300885)2024-04-23 18:14

财务业绩 - 公司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25.08亿元,同比增长15.6%[1] - 公司毛利率为35.2%,同比提高1.5个百分点[1] - 公司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5.2%[1] - 2023年营业收入为22.48亿元,同比增长2.16%[12] - 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62亿元,同比下降19.27%[12] - 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55亿元,同比下降62.04%[12] - 2023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为6.5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2亿元[13] - 2023年收到政府补助0.78亿元,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收益1.01亿元[14] 主营业务 -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电动工具零部件收入占86.26%,同比下降4.64%[15] - 公司汽车零部件收入占9.71%,同比上涨158.74%[16] - 公司粉末冶金零部件销售规模在行业内排名前八名,在电动工具用粉末冶金零件领域内排名第一[17] - 公司积极布局汽车、机器人、家电、新能源等新领域,拓展新赛道[17] 技术研发 - 公司拥有专利1,200余项,其中发明专利占比超过50%[1] - 公司在粉末冶金、金属注射成形等领域保持技术领先优势[1] - 公司未来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加快新产品和新技术的开发[3] - 公司发生研发费用13,808,300.82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2%[22] 市场开拓 - 公司积极推进产品结构优化和市场开拓,在汽车、工具等领域实现业务快速增长[1] - 公司将进一步拓展国内外市场,提升产品附加值和市场占有率[3] - 美国《建设更好未来法案》将带动电动工具下游需求进一步增长,促进公司海外电动工具零部件业务销量持续放量[15] - 国内汽车行业在制造技术向国际接轨的过程中,粉末冶金零件的使用量将有大幅上涨空间[16] 经营管理 - 公司将持续优化产品结构和生产工艺,提高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3] - 公司与行业知名领先企业长期的业务合作关系提高了公司品牌的知名度与美誉度[22] - 公司具有良好的财务指标与现金流水平,健康的财务状况和良好的抗风险能力[22] - 公司在内部决策、模具开发及快速生产等方面形成较为明显的快速响应优势[23] - 公司深度绑定行业核心大客户,客户的转换成本相对较高[23] 募集资金使用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34,400.17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2,769.4万元[72,73] - 公司使用5,000万元超募资金投入全资子公司"新建粉末冶金制品项目"[79] - 公司继续使用5,068.92万元超募资金投入"新建粉末冶金制品项目"[79] - 公司新建4,000吨高等级粉末冶金零部件项目投资金额为18,114.15万元,截至期末投资进度为76.54%[75] - 公司粉末冶金新材料应用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投资金额为6,217.10万元,截至期末投资进度为39.62%[75] 公司治理 -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充分发挥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职能和作用[89] -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90] - 公司建立了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133,134] - 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139] 股权激励 - 公司于2023年4月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129] - 公司于2023年5月8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130] -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向32名激励对象共授予349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61元/股[130] 股东及高管承诺 -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等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146][147] - 公司高管在任职期间及任职期间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165] - 公司高管在离任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165] - 公司未来持续看好发行人以及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174][175] 稳定股价措施 - 公司承诺接受未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约束措施,包括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199] - 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若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除权后的加权平均价格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董事会应做出决议终止回购股份事宜[196] - 任何对公司稳定股价措施预案的修订均应经股东大会审议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