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业绩 - 二零二三年全年收益为人民币28,554.6百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0.3%[1] - 年内溢利为人民币155.8百万元,建议末期股息每股普通股人民币0.0330元[1] - 本年度经审核合并业绩显示,经营溢利为655,180千元,年内溢利为155,780千元[2] - 除税前溢利已扣除融资成本、员工成本等项目,二零二三年达到291,162千元[24] - 二零二三年每股基本盈利为140,203,000元,较二零二二年的521,029,000元有所下降[40][41] - 本集团年内收益约为28,554.6百万人民币,同比轻微减少约0.3%[89] - 年内溢利同比下降约72.0%至约人民币155.8百万元,溢利率从去年同期的约1.9%下降1.4个百分点至约0.5%[95] 资产情况 - 非流动资产中,无形资产为3,276,866千元,商誉为960,993千元[5] - 流动资产中,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2,361,671千元,存货为960,042千元[5] - 存货成本为26,255,858千元,折旧费用包括自有物业、厂房及设备和使用权资产,分别为250,676千元和144,298千元[29] - 二零二三年物業、廠房及設備的總成本为1,033,281,000人民幣,较二零二二年的1,033,808,000人民幣略有下降[42] - 二零二三年尚未取得的樓宇物業所有權證的賬面淨值为439,867,000元,较二零二二年的474,186,000元有所下降[43] 税务情况 - 中国附属公司需按法定税率25%缴纳所得税,享有低于2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35] - 本集团确认的中國股息预扣税为80.5百万元,涉及中國附属公司盈利中分派的股息[37] - 按适用税率计算的税项支出与会计溢利对账,除税前溢利为384,474千元,实际税项支出为228,694千元[33] 财务报表 - 公司于2012年2月24日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主要在中国从事4S经销业务[9] - 财务报表按照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符合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的披露要求[10] - 财务报表采用历史成本基准,以人民币呈列,约整至最接近的千位数[12][13] - 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了多项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修订,对本集团本会计期间的业绩和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16][17] - 公司主要收入来源于中国内地的乘用车销售和售后服务,无地区分部划分的分析[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