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创建集团(00659) - 2024 - 中期业绩
00659新创建集团(00659)2024-02-27 16:30

经营业绩 - 本集团整体经营业绩稳健增长,经营溢利增长19%至21.34亿港元[1] - 公司股东应占溢利稳健增长18%至10.088亿港元[4] - 道路业务交通流量和路费收入持续增长,保险业务受益于业务增长和高盈余资产投资回报,设施管理业务业绩转亏为盈[3] - 公司按业务划分的应占经营溢利贡献中,道路业务表现稳健,总应占经营溢利增长19%至8.167亿港元[17] - 道路业务贡献了近90%的经营溢利,整体交通流量增长14%[18] - 保险业务按年增长79%,新业务价值激增207%至67.78亿港元[22] - 物流业务整体经营溢利下跌15%,但物流资产与管理的经营溢利增长8%[28] - NWS Construction Group 新合约按年增长207%至124亿港元[32] - NWS Construction Group 手头合约总值约为619亿港元,增长9%[32] - NWS Construction Group 有待完成工程总值约为288亿港元,增长14%[32] - 会展中心活动数量按年增加7%至437场,到访人次激增15%至390万人次[34] - 港怡医院收入可观增长,EBITDA按年增长284%[36] 财务状况 - 公司每股基本盈利为0.28港元,按年增长14%[10] - 公司决定派发中期普通股息每股0.30港元,保持可持续的股息政策[11] - 公司决定派发一次性特别股息每股1.79港元,考虑到可用流动资金总额为约304亿港元[12] - 公司中期股息总额为每股2.09港元,实施以股代息计划[13] - 公司实施以股代息计划,有助于增强股份的流动性和公众持股量[15] - 公司发出贖回13亿美元5.75%优先永续资本证券的通告,債務淨額增加至约143亿港元,净负债比率上升至30%[9] - 公司完成发行第二期人民币计值的中期票据,本金为20亿元,年利率为3.9%,年期为3年[8] - 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贖回所有尚餘本金金額为10.191億美元的2019年永續資本證券[47] - 公司管理的财务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及外汇风险,通过利率掉期合约和外汇远期合约进行对冲[48] - 公司現金及銀行結存總額为200.705億港元,債務淨額为143.49億港元,淨負債比率为30%[49] - 公司于2023年11月发行第二期年利率为3.9%的人民幣20億元熊貓債券,用于償還境外債務[51] - 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的债务总额为344.195亿港元,较2023年6月30日的237.969亿港元增加106.226亿港元[52] - 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的资本支出总额为47.93亿港元,较2023年6月30日的31.561亿港元增加16.369亿港元[53] - 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担保为49.179亿港元,较2023年6月30日的21.401亿港元增加27.778亿港元[54] - 公司为Goshawk向SMBC提供财务担保,潜在责任总额为1.971亿美元(约合15.374亿港元)[56] - 公司已採納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7號及其他新訂準則,对业绩和财务状况影响不大[62] - 公司在2023年7月1日开始采用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7號,对合同应用全面追溯法过渡[64] - 公司根据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3號,调整了保险合同的公平值假设,全数金額归属于应用公平值法的保险合同[66] - 公司已经开始采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7号,重新评估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重新分类[67] - 按公允价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的金融资产在2023年6月30日和7月1日之间有显著变化[68] - 按公允价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类别的债务工具已重新分类为按摊销成本计量[69] -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7号显著减少了金融资产与保险合同负债之间的会计错配[70] - 保险合同的遞延获取保单成本、收购业务价值和其他应收款项在过渡日终止确认[71] - 公司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7号更改了簡明综合财务状况表的呈列方式[72] - 本集团已开始评估采纳准则的修订及解释的影响,可能导致会计政策变动、披露变动以及在综合财务报表内若干项目的重新计量[73] - 本集团已採納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7號,以致編製綜合財務報表採納的主要會計政策有所更改[74] - 本集团根据合同类型采用不同计量方式,如传统分红人寿及年金合同采用保险合同或具酌情变动收费法[75] - 本集团签发的部分投资合同具酌情分红特征,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7号将该等合同入账[77] - 本集团签发的若干保险合同属于与投资有重大关联的服务合同,保单持有人享有相关项目的回报[78] - 本集团持有的再保险合同若能将本集团签发的相应保险合同之承保的部分中几乎所有的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