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概况 - 公司主营业务为熔断器及相关配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1] - 公司产品系列丰富,现有120余个产品系列、9,000多种产品规格[1] - 公司在熔断器行业已经营十多年,在国内市场已经树立了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1] 业务发展 - 激励熔断器和智能熔断器已形成500VDC和1000VDC两大平台等系列产品[1] - 公司新推出的熔断器型防雷后备专用保护器已经形成了多系列、多规格[1] - 公司新推出的贴片类产品可应用于新能源汽车、新能源风光发电及储能、通信及消费市场等[1] - 公司战略布局清晰,注重新兴产业发展,持续开发新产品及迭代产品[2] - 公司在新能源汽车等新兴市场领域逐渐形成对外资品牌的竞争优势[2] - 公司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开发出激励熔断器和智能熔断器,已形成多个电压等级产品,应用于电动汽车高低压电气系统保护,并被国内外主流车企选型定点[25] - 公司在储能市场与多家知名企业进行深入合作,提供包括pack、高压箱、PCS等不同位置的保护方案,备战2000V储能系统应用[25] - 公司全面布局防雷市场,推出熔断器型防雷后备专用保护器,产品应用于风电、光伏、储能及充电桩行业[25] - 公司积极布局贴片市场,推出以表面贴装技术为核心的小型贴片类产品,为工作单位提供可靠的过流保护[25] - 公司在新能源汽车、新能源风光发电及储能、通信等中高端细分市场占据竞争优势,未来发展前景明朗[25] 研发及知识产权 - 公司拥有252项有效专利,在熔体结构专利方面处于国内领先地位,新产品开发周期大幅领先于外资品牌[25] 质量管理及客户关系 - 公司建立了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产品获得多项国内外认证,是国内电力熔断器领域质量体系及产品安全认证最为齐全的企业之一[25] - 公司与众多国内外知名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产品在多个市场领域得到广泛认可[25] 财务数据 - 2024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593,844,238.39元,同比增长19.97%[1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5,399,855.65元,同比增长15.00%[1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7,877,346.36元,同比增长197.18%[16] - 基本每股收益为0.9868元,同比增长15.01%[16] - 总资产为1,829,288,347.32元,较上年度末增长8.68%[1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047,512,267.97元,较上年度末增长6.29%[16]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1,846,974.20元[18]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为114,608.40元[18]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115.28元[19] - 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为120,544.69元[20] 募集资金使用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570,000.00 股新股,发行价格 26.7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43,744,600.00 元[47]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3,380.73 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2,244.33 万元[47] - 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1,000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47] - 公司将募投项目"智能电气产业基地建设项目"投资总额由 22,448.40 万元调整为 23,117.71 万元,并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总额由 3,784.65 万元调整为 4,105.84 万元[47] -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394.82 万元及专户注销前产生的利息及现金管理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用于自动化生产线项目的建设[47] -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 1178.97 万元[47] - 公司"智能电气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投资进度为 99.82%[49] - 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投资进度为 103.04%[49] - 公司使用 10,000 万元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投资进度为 100%[49] - 公司使用 1,394.82 万元超募资金投资建设自动化生产线项目,投资进度为 82.39%[49] 承诺履行 -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84] - 股份锁定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84] - 股份减持意向承诺: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84,85,86,87] - 董监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89] - 减持前应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但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时除外;如违反承诺减持,收益将归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