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圣电气(301187) - 2024 Q2 - 季度财报
301187欧圣电气(301187)2024-08-15 18:47

公司经营情况 - 公司2024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80.81亿元,同比增长15.2%[1] - 公司毛利率为35.6%,同比提高1.2个百分点[1] - 公司净利润为22.6亿元,同比增长18.3%[1] - 公司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5.2%[1] - 公司在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市场的销售收入占比达到60%[2] - 公司子公司上海姿东、苏州伊利诺、深圳洁德等业务发展良好[3] - 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推进新产品和新技术的开发[1] - 公司主营业务为空气动力设备和清洁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35] -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小型空压机、干湿两用吸尘器、家用洗地机和工业风扇,产品特点及用途丰富[38-46] - 公司采取"按需采购"的模式进行原材料采购[48] -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为7.39亿元,同比增长55.16%[19] -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710.92万元,同比增长46.88%[20] -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9亿元,同比增长306.46%[22] - 公司已形成稳定的原材料供应商渠道,原材料供应充足[1] - 公司采取了 ODM 模式、品牌授权模式、OEM 模式、OBM 模式等具有针对性的多样化销售模式[2] - 公司在美国当地建有海外仓储中心,便于及时响应零售商等客户零散订单需求[3] - 公司研发部门每年在小型空压机和干湿两用吸尘器方面设计出数百款新产品[4] - 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55.16%,主要系市场需求上升,销售规模扩大[7] - 干湿两用吸尘器、小型空压机和配件及其他产品的营业收入同比分别增长 38.53%、72.40%和 94.30%[8] -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 306.46%,主要系营收上涨,销售回款增多[9] - 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同比增长 205.35%,主要系营收上涨,销售回款增多[10] 公司资产负债情况 -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26.45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13.92%[22] - 报告期末,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4.02亿元,较上年度末下降6.10%[23] - 公司2024年上半年非主营业务包括投资收益、资产减值等,占利润总额比例较小,不具有可持续性[73] - 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发生较大变化,货币资金、在建工程、短期借款等占比有较大增加[74] - 公司拥有3家境外全资子公司,资产规模合计约4.61亿元,占公司净资产比重约32.9%,不存在重大减值风险[76,77] - 公司持有大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报告期内有较大规模的购买和出售[80] - 公司部分资产存在权利受限情况,包括固定资产抵押、银行存款冻结等[82,83,84]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97,375.71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9,331.016万元[92]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8,039.32万元[94]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44,385.89万元,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和子公司银行专户的余额为10,385.89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34,000万元[95] - 公司终止实施"年产空压机145万台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98] -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欧圣装备产业园项目30,000万元和欧圣科技(马来西亚)有限公司机电设备生产项目33,229.696万元[98]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以自筹资金投入的1,266.86万元[98] -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98] 子公司经营情况 - 公司主要子公司ALTON INTERNATIONAL ENTERPRISES LIMITED 2024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489,063,892.23万元,净利润为12,161,423.81万元[112] - 公司2024年上半年在东南亚设立生产基地,以应对美国客户可能转移采购的风险[117] 公司治理及承诺 -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136] - 公司通过举办网上业绩说明会与广大投资者保持互动沟通[136] - 公司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提倡节能、绿色办公的理念[137] - 公司通过春季校园招聘共引进了 50 名本科及以上应届生[138] - 公司将继续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最大化地履行社会责任[139] -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等承诺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140] - 公司将根据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确定是否减持所持公司股份[143] - 公司减持股票时,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143,144] - 公司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143,144] - 公司股东WEIDONG LU和ESTHER YIFENG LU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144] - 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