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股份(00857) - 2023 - 中期财报

财务数据 - 2023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479,871百万元,同比下降8.3%[20]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85,276百万元,同比增长4.5%[2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221,706百万元,同比增长13.1%[20] - 基本每股收益为人民币0.47元,同比增长4.5%[20] - 总资产为人民币2,719,541百万元,较上年末增长1.8%[21]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人民币1,413,191百万元,较上年末增长3.5%[2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6.1%,同比下降0.2个百分点[2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人民币87,393百万元,同比下降1.7%[21] 股东情况 - 公司股东总数为502,195名,其中境内A股股东496,584名,境外H股记名股东5,611名[27] - 公司前10名股东中,中国石油集团持股比例为82.46%[28] - 中国石油集团通过境外全资附属公司Fairy King Investments Limited间接持有公司0.16%的H股[29][30][37] - BlackRock, Inc.持有公司6.98%的H股[36][38]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动[40] 会计准则差异 - 公司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算的净利润为945.79亿元,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计算的净利润为945.83亿元,差异为0.04亿元[24] - 公司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算的股东权益为15,880.46亿元,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计算的股东权益为15,883.00亿元,差异为2.54亿元[24] - 公司1999年重组改制时,对非固定资产、油气资产的评估结果未全部确认,导致了准则差异[25] 业务发展 - 公司积极把握市场机遇,推动油气勘探开发和增储上产,持续深化炼化转型升级,加强市场营销,稳步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开展新能源新材料新业务布局[43] - 国内原油产量增长1.2%,天然气产量增长7.3%,油气当量产量增长4.2%[49] - 海外原油产量增长27.8%,油气当量产量增长20.9%[50] - 全年原油产量增长5.0%,天然气产量增长6.7%,油气当量产量增长5.8%[51] - 新能源业务方面,新获清洁电力并网指标1,258万千瓦,新签地热供暖合同面积2,633万平方米,CCUS业务注入二氧化碳74.9万吨[52] - 原油加工量增长12.6%,汽油、煤油、柴油产量增长14.3%[57] - 化工产品商品量增长8.4%,合成树脂产量增长5.7%,新材料产量增长56.0%[57] - 国内汽油、煤油、柴油销售量增长17.9%[61] - 国际贸易业务汽油、煤油、柴油总销售量增长12.9%[61] - 本集团全力推动终端销售网络建设,积极开发加油(气)站、光伏库站、充(換)电站、加氢站、综合能源服务站[63] - 2023年上半年,本集团国内成品油销量大幅提升,保障了产业链上游生产後路畅通,市场佔有率持续增长[64] - 2023年上半年,本集团销售汽油、煤油、柴油8,066.8万吨,同比增长12.9%[66] - 2023年上半年,本集团销售天然气1,303.52亿立方米,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68] 未来发展计划 - 2023年下半年将延续恢复发展势头,但发展基础仍不稳固[143] - 加大国内油气风险勘探力度,努力实现新的重大战略发现[144] - 深入推进塔里木富满、四川古隆起北斜坡等重点地区集中勘探,提升规模储量[145] - 加快推进大庆、长庆等油气稳产示范项目,提升新疆玛湖、四川川南等重点产能建设效益[145] - 进一步完善新能源业务专项规划,加大清洁电力指标获取和地热供暖市场开拓力度[145] - 加快实施松辽盆地CCUS全产业链示范项目[145] - 积极增产石蜡、石油焦等适销高效特色炼油产品,以及聚乙烯瓶盖料等高附加值化工产品[146,147] - 加快吉林、广西等乙烯项目建设,推进乙烷製乙烯二期等项目前期工作[147] - 持续提高终端销售和服务能力,加快天然气销售支線建设[149] 股息分配 - 2023年中期股息拟每股派发人民币0.21元,总派息额约人民币384.34亿元[168] - 本公司H股股息以港币支付,适用的汇率為董事会宣派股息日前一星期中国人民银行公佈的人民币兑港币的中间价的平均值[170] - 本公司向名列於H股股东名册上的非居民企业股东派发股息时,有义务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率為10%[172,173] - 对於H股个人股东,本公司将按10%税率代為扣缴个人所得税[174] - 对於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本公司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本公司将根据中国结算提供的内地个人投资者名册按照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178] - 本公司对香港联交所投资者投资上海证券交易所本公司A股取得的股息红利,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179] 其他事项 -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180] -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大收购、出售和资产重组事项[182] - 本集团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