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积余(001914)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招商积余(001914)2024-12-25 19:05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二)法定信息披露内容; (三)公司的经营管理信息; (四)公司的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 (五)公司的文化建设; (六)股东权利行使的方式、途径和程序等; (七)投资者诉求处理信息; (八)公司正在或者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挑战; (九)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 第十四条 存在下列情形的,公司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召开投资者 第十九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财务管理部为投资者关系 管理工作日常执行部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为 董事会秘书履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职责提供便利条件。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 公司可以通过路演、分析师会议等方式,沟通交流公司情况,回答问题并听取相关意见 建议。 第十六条 投资者依法行使股东权利的行为,以及投资者保护机构持股行权、公开征集 股东权利、纠纷调解、代表人诉讼等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各项活动,公司应当积极支持配 合。 第二十二条 公司可以以适当方式对公司全体员工特别是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部门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