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标和原则 - 公司通过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促进与投资者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2][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客观真实地介绍和反映公司实际情况,避免违反信息披露规则或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3]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和方式 - 公司应及时向投资者披露影响其决策的相关信息,包括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内容、经营管理信息、环境社会治理信息等[3][4] - 公司与投资者的沟通方式包括公告、股东会、公司网站、电话咨询、一对一沟通、路演、投资者说明会等[4][5] - 公司应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及时更新公司网站内容,为投资者参与创造条件,并通过多种渠道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12][14]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组织与实施 - 公司董事长为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第一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事务[26] - 公司应对董事、监事、高管及相关员工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培训,提高其沟通能力和法规意识[28] - 公司及相关人员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不得出现透露未公开信息、发布虚假信息、选择性披露等违规行为[31] 投资者关系活动的规范 - 公司应当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对现金分红、重大事项终止等情况进行说明和解释[22][23] - 公司接受调研时应当妥善安排,参与人员应就调研过程和内容形成书面记录并签字确认[39][40] - 公司应当关注媒体报道,必要时可适当回应,但对于未公开重大信息应避免提前披露[35][36] 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 公司成立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制定应急预案并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51][53] - 公司应高度重视日常预警和预防工作,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核实并上报,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56] - 突发事件处置期间,公司各部门和子公司应密切配合,服从应急领导小组的指挥[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