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置换隐性债务整体情况 - 11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增加6万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各地迅速行动[1] - 从11月12日河南开始先后有辽宁大连市、贵州省、江苏省和山东青岛市披露发行或拟发行相关债券置换存量隐性债务金额超2240亿元[1] - 按地区拟发行或已发行额度江苏省、贵州省、河南省、青岛市、大连市分别为1200亿元、476亿元、318.169亿元、142亿元、104亿元[8] 江苏省情况 - 11月15日江苏省财政厅披露2024年江苏省地方政府再融资专项债券(十至十二期)发行文件计划发行1200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期限15年、20年、30年面值均为400亿元11月22日招标11月25日计息募集资金用于置换存量隐性债务[1][2][3] - 江苏省地方政府债务规模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债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民生改善和社会事业发展且形成大量优质资产各年度偿债比例为2024 - 2028年分别占债务余额8%、7%、8%、7%、7%2028年以后占63%[4] 山东省青岛市情况 - 11月22日拟发行142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募集资金用于置换存量隐性债务期限10年品种为记账式固定利率附息债[4] - 2023年青岛市政府债务限额3650.95亿元(一般债务限额1077.45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573.5亿元)[4] - 财政部下达青岛市新增政府债务限额556亿元(一般债务限额57亿元专项债务限额499亿元)截至2023年底债务余额3620.01亿元一般债务余额1076.89亿元占29.75%专项债务余额2543.11亿元占70.25%2023年政府债券平均年限为11年一般债券平均年限为7.8年专项债券平均年限为12.3年且2023年政府债务无逾期[5][6] 河南省情况 - 11月12日河南省在中国债券信息网披露拟11月15日发行再融资债券378.217亿元其中5年期再融资一般债券60.048亿元10年期再融资专项债券318.169亿元用于置换存量隐性债务[10][11][12] 置换债务的意义 - 相关分析师表示将隐性债务置换成地方政府专项债可拉长债务期限大幅降低利率减少利息支出显著减轻地方偿债压力减少地方需消化的隐性债务规模实现2028年前完全化解地方隐性债务目标让地方政府轻装上阵[1][15] - 化债核心目的是腾挪财政空间调动地方政府积极性发挥中央和地方积极性实现经济高质量增长支持投资消费科技创新等促进经济平稳增长和结构调整解决相关领域堵点[15] - 政策协同发力2028年前地方需消化的隐性债务总额从14.3万亿元大幅降至2.3万亿元平均每年消化额从2.86万亿元减为4600亿元化债压力大大减轻[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