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154,865.8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48,823.46万元[1]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28,340.47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340.47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25,000.00万元[2,3] - 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2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9] - 公司将3,340.47万元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10]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以及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11,13] - 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使用不超过34,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26] - 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使用不超过2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26] - 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期限不超过12个月[26]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置换情况[26]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金华金义新区农林生物质焚烧热电联产项目"和"桐乡泰爱斯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气热联供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14] - 上述两个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72,833.07万元,支付募投项目委托贷款利息2,326.06万元,尚有未满足支付条件的未支付项目尾款3,098.07万元[14]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海盐经济开发区浙江物产山鹰热电有限公司公用热电项目"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15] -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也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17] - 公司对"金华金义新区农林生物质焚烧热电联产项目"和"桐乡泰爱斯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气热联供项目"予以结项[28] - 上述两个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72,833.07万元,尚有3,098.07万元未满足支付条件的未支付项目尾款[28] - 上述两个项目相关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004.69万元,尚有6,0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流未到期,募集资金累计节余金额为8,004.69万元[28] - 金义热电项目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29亿元,但效益未达预期,主要由于投产时间较短、行业补贴政策变化以及下游需求放缓等因素导致[30] - 桐乡泰爱斯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气热联供项目本年度压缩空气实现收入12,044.65万元,达到预计效益[30] 信息披露及监管 - 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18] -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反映了实际情况[20] -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法规要求,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21][22] -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19] - 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受行业周期等因素影响,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适当放缓了部分项目的投资建设进度[24][25]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