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 -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规范运作水平[1] - 公司建立"外大于内"的董事会运行机制,董事会下设多个专门委员会[2] - 公司监事会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要求,能够认真履行监督职责[3] - 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等方面保持独立[4] - 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报告期内未发现内幕交易情形[5] - 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6] - 公司注重投资者关系管理,与利益相关方保持良好沟通[7] - 2023年公司共召开3次临时股东大会、1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32项议案[9] - 公司控股股东行为合法规范,不存在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和资产的情况[4] - 公司治理实际状况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和要求[1] 利润分配 - 公司实施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1] - 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可以根据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提议进行中期现金分红[1] -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元,现金分红比例为42.02%[2] -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元,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6.88%[3] 内部控制 - 公司建立了严格的内控管理体系,内控运行机制有效,达到了内部控制预期目标[4] - 公司新增、修订制度规则8个,编制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5] - 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出具了标准的无保留意见[177] 环境保护 -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新嘉爱斯、浦江热电、桐乡泰爱斯、秀舟热电、物产金义和物产山鹰热电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179] - 公司严格遵守《规范子公司管理制度》,对下属子公司的规范运作、投资、信息披露、财务资金及担保管理、人事、生产运营等事项进行管理和监督[176] - 公司2023年度投入环保资金7,054.21万元[179] - 新嘉爱斯、浦江热电、桐乡泰爱斯、秀舟热电和物产金义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总量均未超标[179,180] - 公司执行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标准包括《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等[181] - 公司主要污染物实际排放浓度和总量均未超标[181] - 公司已建设并正常运行脱硫、脱硝、除尘等污染防治设施[182] - 公司建设项目均已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和竣工环保验收[182] 节能减排 - 公司拥有多个热电联产项目,均已完成环保验收,并定期进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183,184] - 公司在污泥焚烧、农业废弃物焚烧、工业废弃物清洁化处置等方面进行了多个技改项目[183] - 公司下属新嘉爱斯、桐乡泰爱斯均拥有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187] - 2023年公司在生物质锅炉余热回收、废水处理回用、污染物减排、智慧环保碳足迹、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积极开展各类技改和研发项目[187] - 2023年公司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698,438.90吨,较2022年提升34.73%[188] - 公司通过烟气余热回收、乏汽余热回收等技术的应用,有效实现余热回用,节约煤炭耗量[189] 社会责任 - 公司切实做好对龙泉市西街街道白云岩村的精准扶贫工作,着力拓宽对口地区农产品销售渠道[192][193] - 公司积极参与集团"千企结千村、消灭薄弱村"油茶产业示范基地建设项目[192] - 公司不断加大农特产品采购力度,2023年度采购结对帮扶村农特产品累计51.25万元[193] 股东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及其他股东作出股份限售承诺[194][195][196][197][198][199][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