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能源国际(00686) - 2022 - 年度业绩

公司业务及发展 - 本年度,公司的发电量大幅增加至约7,141,204兆瓦时,增幅约为84%[7] - 公司拥有105个太阳能发电站和20个风力发电站,总装机容量约为5,603.44兆瓦[3] - 公司的全年业绩表现稳健,致力成为全球领先的生态发展解决方案供应商[2] - 公司有策略地开发、建设及收购发电站,以达到预先确定的最低回报率[4] - 公司主要拥有预计容量超过5吉瓦的水电开发权,正在等待中国政府生态保护红线的规划[5] - 公司在2022年实现电力销售收入41.15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增长45.7%[70] - EBITDA达到35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增长46.1%[70] - 公司在2022年实现全面收益总额为8.3亿元人民币,较上年下降88.6%[73] - 公司在2022年底的非流动资产总额为414.63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增长35.9%[74] - 公司在2022年底的流动资产总额为188.65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增长20.3%[74] - 公司在2022年底的资产总额为603.28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增长30.6%[74] - 公司在2022年底的负债总额为501.45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增长35.9%[75] - 公司在2022年底的权益总额为101.83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增长10.0%[75] - 公司为一间在百慕大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主要營業地址在香港[76] - 北京能源投资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为公司直接控股股东,持有公司约32%已发行股本[77] - 公司主要从事开发、投资、运营及管理发电站及其他清洁能源项目,綜合财务报表以人民币呈列[78] - 公司主要经营实体位于中国,全部收入源自中国的业务运营[103] 财务状况 - 本年度公司录得溢利淨額约为人民币472百万元,较上年减少约178百万元[16] - 公司收入和EBITDA分别约为人民币4,115百万元和3,500百万元,较上年增长分别约45.5%和46.0%[17] - 公司融资成本增至人民币1,514百万元,增幅约为36.4%,主要由于银行及其他借款平均金额增加[20] - 公司管理层确认对电价补贴应收账款进行了减值评估,本年度确认减值支出约为人民币25百万元[24] - 本集团收取电价补贴约人民币1,771百万元[30] - 本集团銀行及其他借款总额为43,955百万元,債務對EBITDA比率下降至约10.3[32] - EBITDA利润率保持稳定约85%,主要由于发电业务持续稳定运营[33] - 營運現金流量对淨債務比率上升至约5.8%[35] - 利息保障比率约为2.49,较上年略有下降[36] - 资本负债比率为78.0%,较上年略有上升[40] - 本集团拥有现金及等价物约8,023百万元,无任何对冲用途的金融工具[42] - 本集团擁有物業、廠房及設備的資本承擔约人民幣3,975百万元[43] - 本集团完成了对朔州風電、昔陽新能源、昔陽風電及右玉風電的股权收购,总代价约为人民幣1,448百万元[44] - 本公司完成了收购鳳台縣晟陽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代价约为人民币412百万元[46] - JN Viet Nam Renewable Energy Company Limited与Cuu An Wind Power Joint Stock Company签订了有条件的股权收购协议,代价约为人民币215百万元[47] - 本集团已完成收购若干附属公司,总并网装机容量为306.86兆瓦[48] - 本集团于本年度未进行任何其他重大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和合营企业的收购或出售[49] - 本集团将继续寻找合适且前景良好的投资机会,以改善未来财务表现和盈利能力[50] - 电力销售业务的中国主要客户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和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附属公司,分别占应收账款总额的约73.50%和25.80%[51] - 本集团约52%的银行及其他借款以抵押发电模块、设备、担保按金、电力销售收费权和/或抵押附属公司股份作为担保[52] - 本集团提供具竞争力的薪酬及福利待遇予不同层级的员工,包括额外医疗保险、酌情花红、多项培训计划、进修赞助以及购股权计划[53] - 本集团主要在中国大陆和香港经营业务,预计汇率波动风险较微[54] - 本集团于本年度未发生重大或有负债[55] 会计准则及审计事项 -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实务报告第2号修订本规定实体须披露重要会计政策资料[84] - 香港会计准则第8号修订本引入会计估计的新定义,澄清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之间的关系[87] - 修订本为釐清如何将债务及其他负债分类为流动或非流动提供进一步指引[90] - 二零二二年修订本延迟至二零二四年一月一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报告期间生效[94] - 本年度首次应用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修订,对业绩及财务状况无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