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表现 - 亚太资源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的商品贸易收入为93.04亿港元,较去年同期大幅增长[2] - 亚太资源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的毛利为7.71亿港元,较去年同期显著增加[2] - 亚太资源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的期间溢利为5.72亿港元,较去年同期大幅增长[3] - 亚太资源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总值为449.79亿港元,较6月30日有所增长[4]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商品贸易中铁矿石的收入为930,478千港元,利息收入为10,956千港元[13] - 除稅前溢利經扣除融資成本、員工成本和其他項目后,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达到3966千港元[29] - 期间香港利得税和中国企业所得税导致所得税开支达到19496千港元[31] - 已宣派2023年中期股息为130249千港元,公司未建议派发任何股息[31][32] - 每股基本盈利根据公司擁有人應佔溢利和已发行普通股计算,达到593272千港元[33] - 每股攤薄盈利与每股基本盈利相同,因为没有已发行攤薄潜在股份[34] - 亚太资源在2024财政年度上半年录得股东应占溢利净额为593,272,000港元,较去年同期43,424,000港元的净亏损有显著增长[40] - 亚太资源的主要策略性投资对象包括Mount Gibson Iron Limited、Tanami Gold NL、Metals X Limited和Prodigy Gold NL,其中在2024财政年度上半年,来自这些公司的股东应占溢利净额为298,065,000港元[41] 会计准则 -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7號取代了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4號,对保险合约发行人的确认、计量、呈列及披露规定进行了更新[8] - 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修订收窄了与单一交易产生的资产及负债相关的递延税项范围[11] - 香港会计准则第15号范围内所有客户销售合约的期限均为一年或以下[14] - 香港会计准则第8号修订为会计估计的定义提供了进一步指引[10] 分部业务 - 分部按业务(商品业务、资源投资、主要投资及金融服务)设立,分部收益主要来自外部客户,分部业绩为343,180千港元[16][23] - 分部资产包括各分部活动应占的撥備、贸易及其他应付账款、遞延税项负债及租赁负债[20] - 分部业绩监察基准为分部产生的销售收入、支出、资产折旧或摊销额[17] - 本集团按分部管理业务,分部按业务(商品贸易、资源投资、主要投资及金融服务)设立[15] -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公司主要投资、资源投资和金融服务分部总计资产达到2,213,727千港元,其中分部资产占比最高[24] - 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公司来自外部客户的收益中,中国市场占比最大,达到938,410千港元,同比增长较大[25] - 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公司分部资产总值为1,834,836千港元,其中资源投资占比最高,达到1,067,132千港元[26] 投资情况 - 於聯營公司之權益在2023年12月31日达到2658144千港元,已确认減值虧損为743105千港元[36] - 於一間合營公司之權益在2023年12月31日达到90494千港元[37] - 指定按公平值於損益賬處理的贸易应收账款和贸易应付账款分别为109232千港元和106597千港元[37][38] 行业展望 - 公司对全球经济和商品的前景持温和态度,认为能源转型等普遍趋势蕴藏机遇[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