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威股份(301202) - 2023 Q2 - 季度财报
301202朗威股份(301202)2023-08-25 00:00

财务表现 - 公司2023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42,007,5565.38元,较去年同期下降7.52%[11][2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066,967.19元,同比增长44.16%[11][1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222,972.72元,较去年同期下降83.88%[11][17] - 公司2023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106.70万元,同比增长44.16%[17] - 公司销售费用增加30.13%,主要是为了提高市场占有率和加强国内外市场推广[21] - 公司管理费用同比增长47.87%,主要是折旧费增加和中介机构服务费增加所致[21] - 公司2023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420,075,565.38元,同比下降7.52%[21] - 公司投资收益为20,029,878.52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165.6%[102] - 营业利润为25,891,456.72元,较去年同期下降23.4%[102] - 净利润为23,399,300.04元,较去年同期下降29.2%[10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222,972.72元,较去年同期下降83.9%[10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306,602.76元,较去年同期下降28.1%[10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68,616,419.33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189.3%[104]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774,508,119.88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967.6%[104] - 母公司的营业收入为212,861,689.22元,较去年同期有所增长[101] - 母公司的营业成本为163,708,443.32元,较去年同期略有下降[101] -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显示,尚未使用超募资金,金额为36,586.87万[33] - 公司在报告期内未使用募集资金,资金存放在公司银行募集资金专户中[35] 产品与市场 - 公司主要从事数据中心机房及综合布线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产品主要应用于中大型数据中心以及智能楼宇布线场景[15] - 公司在国内数据中心机柜市场占有率分别为12.81%、11.24%、13.10%,市场份额保持在10%以上[17] - 公司在数据中心机柜系统领域拥有丰富的成功案例,产品终端应用于多个中大型数据中心,同时在海外市场也有子公司[17] - 公司核心竞争力之一是模块化定制及快速交付能力,掌握了机柜系统模块化等核心技术,可以快速提供定制化的数据中心机柜解决方案[18] 资产负债 - 综合布线产品在本报告期末的金额为824,848,211元,占总资产比例为50.00%,比上年末增加了5.85%[25] - 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在本报告期末的金额为64,323,210.7元,占总资产比例为3.82%,比上年末减少了11.21%[26] - 公司应收款项在本期公允价值计量中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为-37,867,265.06元[27] - 公司金融资产中的应收款项本期公允价值变动为-37,867,265.06元[28] - 公司资产中货币资金、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应收款项融资、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受限原因分别为票据及保函保证金、借款抵押、借款抵押、票据质押、借款抵押[29] - 公司报告期投资额为6,478,244.93元,比上年同期投资额下降了29.17%[30] - 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中,本期公允价值变动为-37,867,265.06元[30] - 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74,339.28万元,募集资金已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30] - 公司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显示截至期末,承诺投资总额为6,478,244.93元,项目达到预定进度[30] 风险管理 - 公司面临的风险包括业务成长性风险、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应收账款回收风险和汇率变动风险[44] - 公司将加强应收款管理,优化相关制度体系,强化信用评估工作,控制风险[45] - 公司将密切关注外汇市场波动,实时监控公司外币交易规模,以降低汇率风险[45] 股本结构 - 公司拟以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136,4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4,560,000.00元[48] -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49] - 公司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无[50] - 公司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妇女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员工提供健康、有保障的工作环境[51]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由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