洁美科技(002859) - 2022 Q4 - 年度财报
002859洁美科技(002859)2023-04-12 00:00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总股本为434,259,336股,扣除限制性股票后的总股本为432,815,736股[2] - 公司决定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2] - 公司股票代码为002859,股票简称为洁美科技,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为深圳证券交易所[6] 公司财务表现 - 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为130.12亿元,较上年下降30.10%[8] - 公司2022年净利润为16.59亿元,较上年下降57.35%[8] - 公司2022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5.15亿元,较上年下降15.61%[8] - 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为48.09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9.06%[8] - 公司2022年末净资产为27.81亿元,较上年末增长30.25%[8] - 公司2022年基本每股收益为0.41元,较上年下降57.29%[8] - 公司2022年稀释每股收益为0.41元,较上年下降55.43%[8] - 公司2022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7.40%,较上年下降11.98%[8] - 公司2022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为30.87亿元,净利润为1.61亿元[11] - 公司2022年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合计金额为1.85亿元[11] 主营业务及技术实力 - 公司主营业务为电子元器件行业配套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导产品为薄型载带、上下胶带、离型膜、流延膜、芯片承载盘等[14] - 公司拥有219项有效国内专利和11项有效国外发明专利,具备多项核心技术,如“载带原纸制造技术”、“纸质载带打孔技术”等[16] - 公司被评为2022年浙江省级绿色低碳工厂,持续加强核心技术积累和攻关,为产品品质提升和新产品开发提供基础和保障[18] - 公司客户群体包括韩国三星、日本村田、日本松下、太阳诱电、华新科技、国巨电子等知名企业,在与客户的合作中技术实力和服务能力得到提升[18] 产品销售情况 - 公司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130,118.2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0.10%[21] - 公司2022年实现营业利润17,796.2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9.47%[21] - 公司2022年实现净利润16,586.9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7.35%[21] - 公司纸质载带领域持续优化产品结构,逐步增加高附加值产品产销量[21] - 公司在塑料载带领域实现了产业链一体化目标,自主生产黑色PC粒子和片材[21] - 公司加快了塑料载带产品半导体封测领域客户的开拓步伐,产品毛利率保持稳定[22] - 公司塑料载带出货量稳步提升,产销量进一步提升,新客户不断增加[22] - 公司离型膜产品整体出货量较2021年同期有所下降,但坚持发展离型膜产品方向未动摇[22] 资金运作情况 - 公司实施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4,999,998.81元[24] - 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为1,301,182,813.34元,同比下降30.10%[25] - 公司内销和外销分别为899,875,918.58元和401,306,894.76元,同比分别下降26.90%和36.33%[27] - 公司销售量和生产量均出现下降,受到宏观经济恢复不达预期等因素影响[28] 公司发展战略 - 公司未来发展展望:随着全球电子信息产业持续发展,电子元器件产值不断增长,为公司行业发展提供良好外部条件;公司将成为电子耗材细分领域的领先企业,提供全球领先水平的产品[70] - 公司竞争优势包括横向一体化形成全系列产品的整体配套、纵向一体化掌握核心原材料的自主供应、产品结构合理化提升高附加值产品比重及销量[71] - 公司计划在2023年下半年投产电子专用原纸生产线项目,预计年产2.88万吨[72] - 公司将加快BOPET膜二期项目建设,新增年产2万吨BOPET膜,总产能将达到年产3.8万吨[73] - 公司计划推动CPP流延膜二期项目,总产能将实现翻番达到年产6,000吨[74] - 公司将加速全球产业基地布局,加速海外机构铺设,有计划地筹备境外分支机构[74] - 公司将持续推进华南地区产研总部基地项目,预计于2023年三季度陆续投产[75] - 公司将启动华北地区产研总部基地项目,致力于提高对华北地区客户的响应速度和服务质量[75] - 公司将启动菲律宾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积极布局东南亚,以应对全球电子行业新变局[75] 公司治理及股权激励 -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109] - 公司召开了1次年度股东大会、3次临时股东大会,决策科学、程序规范、效果良好,确保股东享有平等地位[109] -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等方面完全分开,拥有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