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业务及发展 - 公司主席报告了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经审计综合业绩[4] - 公司太阳能发电场项目在高电力需求地区表现良好,未遇重大限电问题[5] - 公司太阳能发电业务收入主要来自电力销售和电价调整,2022年总核准容量为3014兆瓦[6] - 2021年收购的太阳能发电项目对公司收入贡献达3.33亿港元,占太阳能发电业务总收入的14.4%[7] - 公司与国内领先企业合作,收购44.7兆瓦分布式太阳能项目,为公司带来4.6百万港元的收益[9] - 公司将继续专注于大型太阳能发电项目,并探索分布式太阳能项目的商机[10] - 本集团已完成收购三个核准装机容量达450兆瓦的大型平价上网太阳能发电场项目[17] - 本集团计划向信义光能控股有限公司及独立第三方额外收购总核准容量介乎700至1,000兆瓦的大型平价上网太阳能发电场项目[18] - 公司通过配售新股份成功筹集了779.5百万港元,用于资本开支和一般营运资金[55] 可再生能源行业发展 - 可再生能源行业面临可再生能源补贴拖欠问题,中国政府可能取消对不合规项目的补助[11] - 中国新增光伏装机容量仍在增长,2022年中新增光伏装机容量增长超过60%[15] - 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预计到2027年,可再生能源总装机容量将超过1,000吉瓦,太阳能和风力发电将占90%[16] 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 - 本集团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綜合收益略有增加,达到23.15亿港元,较去年增长0.8%[22] - 本集团的销售成本由2021年的617.3百万港元增加10.3%至2022年的681.0百万港元,主要由于员工福利开支、电力成本和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费用增加[30] - 本集团毛利由2021年的1,679.4百万港元减少2.7%至2022年的1,634.2百万港元,毛利率由73.1%降至70.6%,若不考虑一次性扣除电价调整的影响,毛利率由73.1%增至73.2%[31] - 本集团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融资成本为270.3百万港元,较2021年增加82.1百万港元,主要由于银行借款的利息支出增加[35] - 本集团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所产生的所得税开支为298.3百万港元,较2021年增加76.7百万港元,主要由于收购项目和太阳能发电场项目开始按法定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36] - 本集团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可供分派收入为1,110.7百万港元,较上一年减少10.6%[38] - 年内可供分派收入为1,110,680千港元,较上一年的1,242,741千港元减少[39] - 本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净利润为971.5百万港元,较上一年减少21.2%[40] - 本集团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总资产减少至19,939.9百万港元,资产净值减少至11,762.2百万港元[42] - 本集团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负债比率为26.9%,较上一年的30.1%有所降低[43] - 本集团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790.8百万港元,经营活动所得现金净额为2,899.4百万港元[44] - 本集团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投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为1,530.4百万港元,融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为576.4百万港元[45] - 本集团于2022年产生资本开支1,546.5百万港元,无任何资本承担[46] 公司治理及股东情况 - 董事会强调企业治理的重要性,确保所有业务活动和决策合规,并全面遵守适用法律法规[77] -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遵守企业治理守则的适用原则和条文[77] - 董事会负责公司的长期成功,领导和监督管理层以保障股东权益和提升股东长期价值[77] - 董事会由五名执行董事和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80][81] - 所有独立非执行董事已满足独立性标准,并根据上市规则第3.13条确认其独立性[85] - 2022年董事会共举行4次会议,所有董事均出席[86] - 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整体策略、监管经营和财务表现、审查企业治理措施[87] - 董事会已实施机制确保获得独立意见和建议,结果令人满意[88] - 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十的《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89] - 薪酬委员会负责审阅董事和高管的薪酬待遇条款,并提出建议[90] - 提名委员会由五名成员组成,主席为李圣泼先生,负责提名事宜[95] - 提名委员会定期审查董事会的结构、规模和多元化,评估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96] - 提名委员会考虑多个因素提出董事候选人建议,包括诚信、多元化、贡献能力、独立性准则和时间投入[97] - 董事会认为多元化对业务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