毅兴行(01047) - 2023 - 年度财报
01047毅兴行(01047)2023-10-16 17:48

公司概况 - 公司主要从事塑料原料、塑料着色及塑料加工技術的研發和銷售[4] - 公司主席許世聰先生負責制定和監督公司業務策略的實施,並負責市場推廣和銷售[4] - 公司副主席兼董事總經理許國光先生負責公司整體的業務運營和行政管理[5] - 公司技術發展部總監及顏色業務營運總監吳志明先生負責大中華區市場的塑料著色、塑料加工技術及重點客戶開發[6] - 公司附屬公司總經理許人權先生負責公司塑膠原料貿易業務的市場推廣、銷售及產品項目開發[7] - 公司商務發展經理許文偉先生負責公司的市場開拓和商務發展[9] - 集团录得经审核的合并营业额[22] - 集团业务涉及塑料工程材料、色母粒及功能母粒的生产和销售[17][18][19][20] - 集团在亚太地区塑料工程材料销售和产品市场推广方面拥有逾42年经验[18][19] - 集团在香港、广东和华东地区设有多家子公司[17][20] - 集团高层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总裁等[17][18][20] - 集团独立非执行董事具有丰富的财务、会计和行业经验[12][13][14][15] 财务表现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年度,本集团总营业额为1,177,827,000港元(2022年:1,738,775,000港元),下降32.3%[25] - 本公司股东应佔虧損為52,007,000港元(2022年:股東應佔溢利56,598,000港元),每股基本虧損為14.09港仙(2022年:每股基本盈利15.33港仙)[26] - 董事會建議不派發末期股息,以保留充裕資金發展業務[27] - 着色剂、色粉及混料业务营业额下降17.8%至292,047,000港元(2022年:355,172,000港元),除税前溢利下降25.4%至15,000,000港元(2022年:20,106,000港元)[28] - 塑料原料贸易业务营业额下降32%至747,248,000港元(2022年:1,098,354,000港元),出现除税前亏损70,704,000港元(2022年:除税前溢利23,308,000港元)[30] - 工程塑料业务营业额下降51.4%至138,532,000港元(2022年:285,249,000港元),除税前溢利大幅下降85.9%至6,535,000港元(2022年:46,339,000港元)[31] 发展策略 - 公司将采取"三新战略"(新物料、新客源、新市场)以拓展新领域,实现企业转型升级[32] - 积极响应行业政策,著重新物料发展[33] - 灵活應對市場環境,努力挖掘新客源[34] - 主動物色業務夥伴,開拓東盟新市場[35][37] - 致力於研發可持續發展物料,推進環保塑膠材料等相關項目[33] - 努力為所有持份者創造共享價值[37] 财务状况 - 可動用銀行貸款額度約626,402,000港元,已動用約329,262,000港元[38] - 於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之現金及現金等額約為150,637,000港元,負債資產比率約為66.3%[38] - 為管理外匯風險,訂立外匯遠期合約,於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之未交收最高設定本金額為156,000,000港元[40][41] - 於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共有約614名全職僱員[41] 企业管治 - 獲得國際永續發展與碳驗證證書(ISCC PLUS)認證[33] - 本公司主要业务为投资控股,其主要附属公司的主要业务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36[46] - 本集团按分部划分的经营表现分析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5[47] - 本集团业务回顧及业绩分析以及业务前景载于本年报第8至14页"主席报告"[48] - 影響本集團業績及業務營運的主要風險及不確定性包括中國內地及香港經濟環境波動、交易對方違約的信貸風險等[49][50][51][52] - 本集團致力維持特定的信貸政策,定期監察貿易應收款的賬齡分析以減低信貸風險[52] - 本集團為員工、社區及環境舉辦多項關怀活動,並遵守相關司法管轄區的法律法規[57][58] - 本集團與員工、客戶及供應商等關鍵利益相關者保持良好關係[59][60][61] - 本公司於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七日決議不派發中期股息[63] - 本公司於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可供分派的儲備約為69,574,000港元[68] - 本公司於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十七日採納了新的購股權計劃[74] - 新購股權計劃的目的是為了向合資格參與者授出購股權,作為彼等對本集團作出貢獻的鼓勵或獎勵[74] - 根據新購股權計劃,可能予以發行的股份總數不得超過不時已發行股份的30%[76] - 於本年報刊發日期,根據新購股權計劃可供發行的股份總數為36,920,000股,相當於當日本公司已發行股本的10%[76] - 每名合資格參與者於任何12個月內根據新購股權計劃及任何其他購股權計劃獲授的購股權(包括已行使及尚未行使的購股權)而獲發行及將獲發行的股份總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的1%[77] - 新購股權計劃的有效期為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十七日至二零三二年十一月十六日十年內[83] - 於採納新購股權計劃後概無授出任何購股權[84] - 本公司的主要附屬公司詳情載於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