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收与利润情况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242005304.50元同比增长1.11%年初至报告期末为553431481.15元同比下降4.44%[3]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9126865.61元同比下降4.61%年初至报告期末为155433951.57元同比增长16.13%[3]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6093272.53元同比增长4.29%年初至报告期末为158699483.30元同比增长9.59%[3] - 本期营业总收入为553431481.15元上期为579136402.67元[15] - 本期营业总成本为321240594.40元上期为341040743.80元[15] - 本期净利润为165968852.87元上期为148151584.27元[15]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期为155433951.57元上期为133842678.29元[15] - 本期基本每股收益为0.88上期为0.75[16] 现金流情况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8002695.93元同比下降20.70%[3] - 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593921976.48元上期为616021469.90元[17] - 本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604314870.20元上期为628024893.21元[17] - 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45686271.87元上期为36891772.38元[17]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118507261.35元较之前的107930472.69元有所增长[18] - 支付的各项税费为81607833.95元较之前的72796160.36元有所增长[1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48002695.93元低于之前的312756223.05元[1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457898.35元好于之前的-36627675.90元[18]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为1150000元低于之前的1375000元[18]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为25000000元高于之前的18456411.91元[18]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为62600000元低于之前的297845500元[18]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为43263666.08元高于之前的15192100.37元[1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4481467.45元低于之前的-297029298.02元[18]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156063330.13元之前为-20900750.87元[18] 资产与权益情况 - 本报告期末总资产1806356167.16元较上年度末增长6.46%[3] - 本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377075585.43元较上年度末增长9.58%[3] - 期末流动资产为397755227.98元期初为246997448.57元[12] - 期末非流动资产为1408600939.18元期初为1449705073.18元[12] - 期末资产总计1806356167.16元期初为1696702521.75元[12] - 期末流动负债为248792045.66元期初为264720770.74元[13] - 期末非流动负债为133872505.51元期初为129741301.03元[13] - 期末负债合计382664551.17元期初为394462071.77元[13] - 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377075585.43元期初为1256639413.36元[13]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46616030.56元期初为45601036.62元[13] - 期末所有者权益合计1423691615.99元期初为1302240449.98元[13] 股东相关情况 - 武汉当代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2.53%[5] - 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4.98%[5] -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发展总公司持股比例6.07%[5] - 公司前10名股东中部分存在关联关系或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26.83%或21.05%的股份[6] 业绩补偿与诉讼情况 - 2023年度东湖海洋公园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1839.4万元未达业绩承诺4280万元业绩差额为2440.6万元[7] - 根据协议卡沃旅游和花马红公司应补足差额的80%即1952.48万元[7] - 卡沃旅游承担75%应赔偿1464.36万元花马红公司承担25%应赔偿488.12万元[7] - 扣除质保金后卡沃旅游还应支付1002.36万元花马红公司还应支付334.12万元[7] - 2022年业绩补偿诉讼判决卡沃旅游支付3288.44万元花马红公司支付1096.148万元[8] - 武汉市汉金堂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出资纠纷案一审判决公司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至其名下[9] - 一审案件受理费406682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公司负担[9] - 二审驳回公司上诉维持原判[9] - 预估该案件对公司损益影响约为1088.45万元[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