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收入及业务表现 - 本集团上半年营业收入约为423.2亿元人民币,其中燃气销售收入306.6亿元、啤酒销售收入71.3亿元、环境业务收入44.9亿元[132] - 本集团营业收入为人民币42,324,604千元,其中燃气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0,662,293千元、环境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492,833千元、啤酒业务收入为人民币7,129,224千元[160] - 本集团毛利为人民币6,640,666千元,其中燃气业务毛利为人民币2,484,697千元、环境业务毛利为人民币1,291,888千元、啤酒业务毛利为人民币2,838,615千元[160] - 本集团经营业务溢利为人民币3,199,010千元,其中燃气业务经营溢利为人民币1,129,793千元、环境业务经营溢利为人民币952,404千元、啤酒业务经营溢利为人民币1,095,839千元[160] - 本集团分佔联营公司溢利为人民币2,681,543千元[160] 财务状况 - 本集团总资产为人民币216,145,970千元,其中燃气业务资产为人民币130,339,356千元、环境业务资产为人民币36,687,660千元、啤酒业务资产为人民币26,520,145千元[166] - 本集团总负债为人民币120,234,505千元,其中燃气业务负债为人民币42,472,021千元、环境业务负债为人民币19,435,016千元、啤酒业务负债为人民币12,211,400千元[166] - 本集团持有现金及银行存款337.8亿元,总借贷823.1亿元[142] - 本公司已发行股本为1,258,003,268股股份,而本公司股东应佔权益为人民币835.9亿元。总权益为人民币959.1亿元[143] 现金流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为40.69亿元人民币[153] - 购买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支出为35.53亿元人民币[153] - 收到联营公司股息1.97亿元人民币[153] - 新增贷款251.46亿元人民币,偿还贷款187.70亿元人民币[153] - 支付利息12.49亿元人民币[153] 其他 - 本公司股东应佔溢利为人民币31.49亿元,同比减少8.1%[114] - 本公司宣派中期现金股息每股85港仙[115] - 本公司股东应佔每股基本盈利为人民币2.50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3.0%[67] - 本集团将能够持续经营,因为有充足的现金流和可变现的上市投资[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