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国际(01090) - 2024 - 中期财报
01090大明国际(01090)2024-09-19 16:37

财务表现 - 收益同比下降7.0%至228.01亿人民币[3] - 毛利同比增加10.8%至5.14亿人民币[3] - 期间综合收益总额同比下降19.0%至9.42亿人民币[3] - 集团收益约为人民币228亿100万元,较上年同期略减7.0%[20] - 公司毛利由上年同期的人民币4.64亿元增加至本期的人民币5.15亿元[28] - 公司其他收入由上年同期的人民币4.13亿元减少至本期的人民币2.79亿元[29] - 公司分销成本由上年同期的人民币22.54亿元增加至本期的人民币22.83亿元[30] - 公司行政开支由上年同期的人民币14.06亿元增加至本期的人民币17.64亿元[31] - 公司融资成本由上年同期的人民币11.93亿元增加至本期的人民币12.23亿元[32] - 公司所得税开支由上年同期的人民币0.67亿元减少至本期的人民币0.47亿元[33] - 公司本期净利润为人民币0.94亿元,上年同期为人民币1.16亿元[33] - 经营溢利为1.36亿人民币,同比下降0.9%[13] - 期间溢利及综合收益总额为9.42亿人民币,同比下降18.9%[13] -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期间溢利为4.44亿人民币,同比下降39.4%[13] - 每股基本及攤薄盈利为0.35人民币分,同比下降38.6%[13] - 经营活动所用现金净额为17.96亿人民币,同比减少67.7%[42] - 投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为28.37亿人民币,同比减少16.8%[42] - 融资活动所得现金净额为51.45亿人民币,同比减少33.0%[42]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31.65亿人民币,同比增加13.6%[42] 业务表现 - 不锈钢销售量增加0.9%至965,145吨[6][7] - 碳钢销售量增加7.1%至2,382,729吨[6][8] - 集团不锈钢加工业务销售量增加0.9%[17] - 集团碳钢加工业务销售量增加7.1%[18] - 集团不锈钢加工业务加工量减少1.5%[17] - 集团碳钢加工业务加工量减少1.8%[18] - 集团不锈钢加工业务收益约为人民币220亿9,200万元,占总收益的96.7%[20] - 集团专用机械行业收益占比14.7%[23] - 集团家用五金及电器行业收益占比16.1%[23] - 集团贸易和石化行业收益合计占比44.2%[23] - 公司在华东地区的收入占比为68.7%,达到人民币156.65亿元[26] - 公司在华北地区的收入占比为14.6%,达到人民币33.23亿元[26] - 公司在华中地区的收入占比为8.8%,达到人民币19.99亿元[26] - 公司加工业务收入为224.49亿元人民币,制造业务收入为7.65亿元人民币[64][65] 重大项目 - 承制FLSmidth首套CE认证火法冶金冷却窑成功发运[12] - 承制OKI-2项目成功出口印尼,大罐预制出口服务能力日趋成熟[12] - 成功交付卡塔尔PVC出口项目,开拓中东市场[12] - 接到一批出口刚果(金)的重量级储罐预制订单[13] - 为国内客户加工出口美洲的不锈钢产品获得客户认可[14] 资产负债情况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集團的合約資產為人民幣62,126,000元,應收賬款為人民幣476,307,000元[56]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集團的物業、廠房及設備賬面淨值為人民幣5,261,622,000元,其中在建工程為人民幣1,049,284,000元[54]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集團的存貨為人民幣4,552,575,000元,其中原材料為人民幣3,504,544,000元,成品及在製品為人民幣1,048,031,000元[55] - 本集团大部分销售以款到发货、一年内到期的银行或商业承兑票据、180日内的信贷期方式进行[57] - 应收账款账龄主要集中在30日内、30日至3个月、3个月至6个月和6个月至1年[57] - 应收票据余额为4.76亿元人民币[57] - 采购原材料预付款项余额为10.65亿元人民币[58] - 可收回增值税余额为5,752.4万元人民币[58] - 公司股本为12.75亿股,每股面值0.10港元[59] - 公司非流动借款余额为20.72亿元人民币,流动借款余额为81.94亿元人民币[60] - 公司应付账款余额为7.85亿元人民币,应付票据余额为1亿元人民币[61][62] - 公司中国内地销售收入为222.30亿元人民币,香港及海外其他国家和地区销售收入为5.71亿元人民币[63] 税务及其他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本集团就存货撇减撥備撥回至其可變現淨值錄得收益約人民幣70,223,000元[55] - 本集团正在评估新訂準則、新詮釋以及對準則及詮釋的修訂的全面影响[50] - 中国内地附属公司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率,部分附属公司可享受15%-20%的优惠税率[68,69]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溢利为4.436亿元人民币,每股基本盈利为0.35元人民币[71] - 截至2024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