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业绩 - 2024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5.03亿元,同比增长5.72%[1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800万元,同比增长12.49%[1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8530万元,同比增长11.01%[1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82.62万元,同比增长31.02%[12] - 公司获得4860万元的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收益和1022万元的政府补助[15] - 公司取得子公司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为98万元[15] - 公司2024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50,275.10万元,同比增长5.7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799.97万元,同比增长12.49%[20] - 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为5.02亿元,同比增长5.72%[29] - 公司医药制造业务收入占比78.65%,是公司主要收入来源[31] - 公司金双歧和定君生两款主要产品收入占比分别为54.07%和24.49%[32] - 公司南方地区收入占比71.53%,是公司主要销售区域[32] - 公司研发投入为8,593万元,同比增长20.57%[29] 业务经营 - 公司主营业务为微生态活菌产品和高温合金及其制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19] - 医药事业部通过院外线下零售自营团队和商务线分销模式推进营销转型升级[21] - 医药事业部持续深化学术营销,组织多场学术会议提升品牌影响力[22] - 医药事业部加强研发能力建设,推动南北双基地建设,获得多项行业荣誉[22][23] - 万泽中南研究院承接多个国家级科研项目,持续为高温合金产品提供技术支持[23] - 上海万泽加快推进国产生产线产能优化提升,持续投入研发支出[23] - 上海万泽主要客户包括中航发商发、博马科技等国内外行业知名企业[23] - 公司积极丰富益生菌产品线,推出多款益生菌大健康产品[19] - 公司掌握高温合金粉末涡轮盘件等核心工艺及参数控制技术[19] - 公司持续开展产能建设、生产技改以及降本提效专项工作,叶片线和粉末线的产能和合格率均有所提升[24] - 公司深耕微生态领域30年,拥有高标准的生产质量体系、专业化的研发与生产技术团队、自主知识产权及技术壁垒[25][26] - 公司拥有覆盖全国的全渠道营销体系,与头部商业公司和3,000多家医院等建立了深度合作[26] - 公司拥有丰富的专家资源并长期进行科学循证研究,与多家知名医院开展产品临床研究[26] - 公司是国内唯一具备从高温合金材料研发到部件制备全流程研制能力的民营企业[26][27][28] 财务数据 - 营业收入同比下降11.74%,营业成本同比下降6.16%,毛利率同比减少3.99个百分点[33] - 医药制造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01%,营业成本同比增长5.78%,毛利率同比增加0.45个百分点[33] - 高温合金材料销售营业收入同比下降12.00%,营业成本同比下降6.30%,毛利率同比减少4.08个百分点[33] - 金双歧营业收入同比下降0.34%,营业成本同比增长2.31%,毛利率同比减少0.31个百分点[33] - 定君生营业收入同比增长42.90%,营业成本同比增长19.50%,毛利率同比增加1.78个百分点[33] - 南方地区营业收入同比下降0.29%,营业成本同比下降12.40%,毛利率同比增加2.80个百分点[33] - 北方地区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8.80%,营业成本同比增长55.91%,毛利率同比减少4.23个百分点[33] - 货币资金较上年末减少4.04个百分点,主要系工程及设备投资加大所致[37] - 存货较上年末增加2.20个百分点,主要系高温合金业务订单增加,相应增加备货所致[37] - 长期借款较上年末增加7.59个百分点,主要系工程及设备投资支出加大,相应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37] 重大事项 - 公司拟收购深圳市苏柏瑞航空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有利于优化高温合金业务产业布局[49] - 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盈利水平、药品价格下降、高温合金业务市场风险等,并提出相应应对措施[51] - 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报告、利润分配方案等议案[53] - 公司董事、高管发生变动,聘任陈岚为新任总经理[55] - 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57] - 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58] - 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60] - 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完成授予登记[61,62] 公司治理 - 公司遵纪守法,合规经营,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认真履行对股东、职工、债权人、消费者等方面应尽的责任和义务[65]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由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66]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