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均国际控股(01629) - 2024 - 中期业绩

财务表现 - 收益增加约9.6%或人民幣560萬元至約人民幣6,370萬元[2] - 毛利減少約23%或人民幣290萬元至約人民幣980萬元[2] - 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溢利約為人民幣500萬元[2] - 每股盈利約為人民幣0.91分[5] - 收益總額約為人民幣6,370萬元,較上年同期增加約9.6%[46] - 生活用紙及衛生產品業務收益約為人民幣5,580萬元,較上年同期減少約4%[48] - 物業租賃業務收益約為人民幣790萬元[49] - 毛利率由上年同期約21.8%下降至約15.3%[50] - 其他收入及收益由上年同期約人民幣50萬元增加32%至約人民幣60萬元[51] - 銷售及分銷開支由上年同期約人民幣90萬元增加約33.6%至約人民幣120萬元[52] - 行政開支由上年同期約人民幣210萬元增加至約人民幣280萬元[53] - 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溢利約為人民幣500萬元,較上年同期減少約70%[56] 財務狀況 - 存貨增加至人民幣60,970千元[7] - 貿易應收款項增加至人民幣42,472千元[7] - 貿易應付款項增加至人民幣18,550千元[7] - 其他應付款項及應計費用減少至人民幣12,003千元[7] - 現金及現金等價物增加至人民幣112,230千元[7] - 流動資產淨值約為人民幣1億6,660萬元,較上年末增加約8%[57] - 資產負債率由上年末約9.4%下降至約7.7%[58] 業務分部 - 物業租賃分部出租由獨立第三方營運的新能源業務的廠房、設備及土地[15] - 生活用紙及衛生產品分部於中國內地從事銷售生活用紙及衛生產品及生產並銷售衛生產品[15] - 新能源運營分部從事於中國生產及銷售作工業用途的蒸汽、家居暖氣及電力供應(停止經營業務)[15] - 本集團收益主要來自中國內地,超過90%的非流動資產也位於中國內地[19] - 所有來自客戶合約的收益均在中國內地產生[23][25] - 銷售生活用紙及衛生產品的履約責任在交付後完成,部分合同有批量返利[27] - 銷售蒸汽、供暖及電力的履約責任隨著時間履行[28] 其他 - 本公司董事會決定不宣派任何中期股息[2] - 本集團於2023年11月15日停止經營新能源業務,該業務經營由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1月15日期間的溢利已於本集團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的本年度溢利中確認[10] - 管理層分別監控本集團各經營分部的業績,以便就資源分配及績效評估作出決策[15] - 物業、廠房及設備項目折舊為9,228萬元人民幣[17] - 使用權資產折舊為1,022萬元人民幣[17] - 資本開支包括物業、廠房及設備的預付款項及安置[18]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6個月內,兩名外部客戶各佔本集團本期間總收益10%或以上[20] - 本集團的收益主要來自持續經營業務中的租金收入和銷售生活用紙及衛生產品[21] - 本集團其他收入包括銀行利息收入、其他利息收入和其他收入[29] - 本集團的除所得稅前溢利主要包括已出售存貨成本、折舊和員工福利開支[30] - 本集團的所得稅開支主要來自中國內地的即期所得稅[32] - 本集團新能源業務已於2023年11月15日完成移交,本集團於新能源業務並無重大持續參與[33] - 新能源業務於2023年11月6日開始被放棄及停止經營[33] - 報告期內新能源業務確認為停止經營業務[43] - 生活用紙及衛生產品分部收入約5,580萬人民幣,較去年同期減少約4%[44] - 物業租賃分部收入約790萬人民幣[45] - 報告期內,本集團擁有超過400家企業客戶,銷售網絡覆蓋多個省市[44] - 中國生活用紙市場增長率疲弱,但特定地區對可降解及環保產品需求略有增加[44] - 消費行為開始逐步回歸線下分銷渠道[44] - 報告期內,本集團無重大集中信用風險[37] - 董事會不建議派發中期股息[36] - 上市所得款項淨額約4,220萬港元(約3,760萬人民幣)已按招股章程所披露的方式應用[66]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未動用所得款項約2,600萬港元(約2,400萬人民幣)將用於投資生產車間、設備升級及技術發展[69] - 除招股章程或本公告所披露的業務計劃外,於2024年6月30日概無有關重大投資或資本資產的其他計劃[70] - 公司對中國經濟的長遠發展及疫情後時代的營運充滿信心,將積極應對多變環境[72] - 公司已遵守上市規則附錄C1所載企業管治守則的所有適用守則條文[74] - 全體董事已確認於報告期間內全面遵守標準守則的所有規定準則[75] - 報告期間內,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概無購買、出售或贖回任何公司上市證券[76] - 除本公告所披露者外,財政期間結束後並無發生任何對本集團構成影響的重大事項[77] - 審核委員會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