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表现 - 二零二四年全年合约销售额为1,708百万港元,较二零二三年增长11%[1] - 二零二四年全年收入为298百万港元,较二零二三年下降85%[1] - 二零二四年全年毛利为74百万港元,较二零二三年下降78%[1] - 二零二四年全年母公司擁有人應佔(虧損)为733百万港元,较二零二三年下降447%[1] - 二零二四年全年每股(虧損)为4.82港仙,较二零二三年下降447%[1] - 二零二四年总资产净值为4,447百万港元,较二零二三年下降16%[1] - 二零二四年全年收入为297,894千港元,较二零二三年增长约15,000%[2] - 二零二四年全年毛利为73,584千港元,较二零二三年增长约22%[2] - 二零二四年全年本公司擁有人應佔(虧損)为733,276千港元,较二零二三年下降约247%[3] - 二零二四年总资产净值为4,447,147千港元,较二零二三年下降16%[5] 资产管理和物业发展 - 公司已与现有贷款人磋商,成功进行再融资,总额为717,788,000港元,并获得新借款261,000,000港元[7] - 公司已制定资产出售计划,初步向一家合资企业出售物业项目,初步现金代价为797,000,000港元[10] - 公司将继续加快预售和销售物业,以促进未售出款项的回收[11] - 公司已推出薈鸣项目并取得一些竣工证明书,计划在下一财政年度推出更多项目的预售[97] 会计准则和财务政策 - 本集团已提前采用了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本)和第8号(修订本),并根据过渡条款追溯应用[25] - 本集团的贷款安排在应用修订本后重新评估,对负债分类没有重大影响[26] - 本集团根据42个月循环贷款融资提取的350,000,000港元银行贷款被归类为非流动负债[27] - 香港会计准则第8号(修订本)澄清了会计估算变动与会计政策变动之间的分别[28] - 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修订本)对遞延税项产生的影响进行了调整,但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没有重大影响[29] - 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修订本)关于国际税务改革提出了一项强制性临时例外情况,但对本集团没有影响[30] 经营情况和发展策略 - 公司将继续探索新的投资机会,并寻求与策略合作伙伴合作加强资产管理和物业发展业务[99] - 公司致力于可持续发展,将环境、社会和治理原则融入所有发展项目中[102] - 公司深明回馈社区的重要性,积极参与社区活动和公益事务,展现社会责任[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