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表现 - 本集团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九个月期间收益约为人民币100,780万元,较上个财政年度同期减少约22.2%[4] - 本集团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九个月期间每股基本盈利约为人民币0.041元[4] - 本集团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九个月期间未经审计綜合業績显示销售货品成本及所提供服务成本为578,921千元,毛利为428,876千元[5] - 本集团主要活动之收益分析显示銷售爆炸物品为542,877千元,提供爆破作業及採掘工程为111,595千元[9] - 本公司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九个月的当期税项中,企业所得税为28,232千元,较去年同期增长了18.9%[12] - 每股基本盈利为人民币41.33元[13] - 本集团季度营业额较去年同期减少了约22.2%[14] - 有色金属采选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了19.6%[15] - 本集团资产净值为人民币179,646万元,流动资产为人民币104,593万元[16] 股权结构 - 马天逸先生持有58,980,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的1.66%[30] - 刘发利先生持有242,415,854股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的6.81%[30] - 秦春红女士持有34,024,908股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的0.96%[30] - 马曄女士持有126,005,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的3.54%[30] - 耀洋持有1,361,516,331股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的38.26%[35] - 马锁程先生持有1,902,103,222股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的53.45%[35] - 马霞女士持有172,166,037股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的4.84%[35] - 马强先生持有1,902,103,222股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的53.45%[36] - 楊濤先生持有274,919,268股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的7.73%[36] - 李滿先生持有272,039,268股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的7.64%[36] 公司治理 - 公司未在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九个月内购买、出售或赎回任何上市股份[39] - 公司于2019年7月8日通过股份奖励计划旨在奖励合资格参与者对公司成长和发展的贡献[40] - 股份奖励计划有效期为5年,将于2024年7月到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未授予任何股份奖励[41] - 公司董事、管理层股东及其关联人在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九个月内未持有任何可能构成重大竞争的业务权益[42] - 公司遵守《企业治理常规守则》,已应用GEM上市规则附录15的原则并遵守所有规定[43] - 公司对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监管,采取比GEM上市规则更严格的董事证券交易守则[44] - 公司成立审计委员会,由三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负责审阅和监督财务报告过程及内部控制程序[45] - 公司未经审计委员会成员审阅的财务报表文稿已经审阅并获得意见[46] - 公司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和独立非执行董事,各董事愿意共同及个别承担本公布资料的全部责任[47] - 公布将在GEM网站和公司网站上至少连续七天刊登[48]